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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一對大學生情侶在校園附近分別被連刺數刀斃命,女學生慘被奸尸。昨天,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公開宣判,作為4名案犯中唯一的成年人,滕顯賀被一中院數罪并罰判處死刑。法院同時判令其賠償被害情侶親屬各項經濟損失102萬余元。
滕顯賀被押上法庭。
聽到宣判后,滕顯賀的父親抹起了眼淚。
“來北京,是不想被人管著,想過好生活,但又不想干活……其實世界上哪有這種事呢?我想告誡其他出來闖蕩的年輕人,走正道,哪怕自己累點兒。如果能回到以前,我會選自己干活,哪怕窮一點。”——嫌犯滕顯賀
昨天上午,滕顯賀的父母和哥哥早早來到法庭等待宣判,而兩名被害大學生的家屬一個也沒有到場。
10點05分,滕顯賀被押上法庭。今年剛滿20歲的他身材不高,體型偏瘦。在他毫無表情的臉上,流露出一種桀驁不馴的“狠”勁兒。資料顯示,滕顯賀,遼寧鞍山農民,初中文化。
法院查明,今年4月8日晚10點,滕顯賀和3個未成年人小凱、小豐、小豪(均化名,另案處理)預謀后,帶著刀子到昌平區華北電力大學校園外的樹林內,對在這里談戀愛的大學生辛某、王某實施搶劫。在滕顯賀的指使下,小豪持刀猛刺辛某胸部及上肢數刀,小凱、小豐、小豪3人分別持刀猛刺王某胸部,導致辛某和王某急性失血性死亡。兩人死后,4人搶走現金100余元、兩部手機,款、物共價值1320元。搶完東西后,小豐、滕顯賀、小凱對女生辛某的尸體進行了奸淫。
根據調查,這起搶劫案還牽出滕顯賀的另外兩起搶劫、盜竊案。今年3月20日夜里,其伙同他人在昌平區天通北苑一區附近,將路人楊某拖進土溝內,搶得400元及一部手機。今年4月5日凌晨,他還曾在昌平區北七家鎮一百貨超市內盜竊現金1000余元及電話充值卡、香煙等價值1000多元的物品。
經審理,法院最終認定,滕顯賀與他人結伙使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公民財物,并致二人死亡。在搶劫犯罪中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對被害人實施強奸,在搶劫犯罪后還奸淫侮辱被害人尸體。加上此前的盜竊記錄,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搶劫罪、強奸罪、盜竊罪和侮辱尸體罪,依法應數罪并罰。雖然他在被抓后對所犯搶劫罪有部分坦白情節,但鑒于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因此不予從輕,判處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靜立一旁的滕顯賀,在法官宣讀判決書的過程中,面部表情始終如剛進法庭時一樣;自始至終,他沒有向旁聽席上的家人看上一眼。
但是,當法官讀至判其死刑時,滕顯賀的嘴角抽動了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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