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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因盜竊老師密碼箱內數額較大物品的在校生陳某,被江蘇儀征檢察院以盜竊罪依法提起公訴后,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0000元。
陳某出生于1989年9月,系江蘇華瑞技工學校06級化工(2)班學生。在校期間陳某發現學校的日常管理不是很嚴,自己手頭比較拮據,就想到老師辦公室偷點錢花花。2007年10月18日、31日晚,陳某先后兩次在華瑞技工學校辦公樓南側,攀爬室外空調架,推拽玻璃推拉窗進入辦公樓二樓204室,把老師存放在辦公室的密碼箱扔到樓下,然后出來打開密碼箱,取走箱內物品,共盜竊人民幣2400元、金戒指2枚(價值人民幣3917元)、玉佩11枚。此外,在9月到11月初,陳某還先后三次擊碎華瑞技工學校辦公樓三樓財務室門上的玻璃,進入室內,盜竊人民幣1700元。
2007年11月5日晚,陳某伙同吳某某在華瑞技工學校辦公樓三樓財務室踹門企圖再次入室盜竊時被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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