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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分析了科赫特的自身學同傳統精神分析理論的異同,指出自身學對人格結構、人格發展及其動力的解釋,所采用的精神分析研究和治療的方法都不同于傳統的精神分析理論。它不但能夠解釋傳統精神分析所不能解釋的自身障礙,而且能夠涵蓋、解釋傳統精神分析理論能夠解釋的現象,是一個精神分析的新范式。
關鍵詞 精神分析 自身學新范式
精神分析的自身學(psychoanalytic self psychology)是由美國精神分析學家海因茲·科赫特(Heinz Kohut,1913—1981)所發展的,它是精神分析理論在新的社會歷史條件下的新發展,有人稱之為“新的自身學范式”。[1]
科赫特把精神分析的研究重點從本能驅力或自我(ego)轉移到自身(self)之上,把自身在人格結構中的地位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其理論的成熟階段,科赫特認為自身在發展中是最為主要的,是第一性的,性欲、相應的無意識沖突和自我的發展都從屬于自身的發展,是第二性的。因此,自身學就是一個具有統攝性的理論架構,能夠理解、說明所有的障礙和精神疾病,能夠涵蓋和理解整個精神分析過程,適用于發展的全過程,既適用于前俄狄浦斯期,也適用于俄狄浦斯期及以后的時期。自身學理論之所以被稱為精神分析的新范式,正是因為它的研究重點、研究方法及精神分析治療方法同傳統精神分析理論(包括正統的弗洛伊德派精神分析理論、自我學(ego psychology)理論和大多數的對象關系(object relations)理論)有很大的不同。
一
科赫特提出了一條獨立于性欲的自戀發展路線,把研究重點放在自身之上,而不是性欲或自我之上。科赫特的自身學所提出的人格結構觀、人格發展的動力觀、人格發展的條件觀,以及病理觀和精神分析治療觀都不同于弗洛伊德的正統精神分析理論。弗洛伊德認為本能是發展的根本動力,伊底在人格結構中處于主導地位。伊底在發生上先于自我,人生之初,只有伊底,沒有自我,自我是后天逐漸從伊底中派生出來的,它沒有自己的能量,靠伊底來提供能量,為伊底本能的滿足服務。伊底是自我的真正主人。弗洛伊德用性欲的發展、變化來說明人格的發展,他所提出的人格發展的五個階段──口腔期、肛門期、性器期、潛伏期、生殖期──就是以在不同時期占主導地位的動欲區命名的。他認為個體人格的形成直接與本能滿足的程度與方式有關。弗洛伊德的病理學也具有濃厚的本能論色彩。他認為同本能有關的各種無意識沖突是病態的根本原因。無節制的本能欲求必然會受到已內化為超我的道德規范和外界客觀現實的譴責,必然導致伊底、自我和超我之間的沖突。而沖突就會導致在自我當中產生焦慮,這種焦慮起信號的作用,動員起自我內部的種種防御機制來防止本能的過度泛濫而湮沒自我,防御機制的過度發展就形成各種神經癥癥狀。弗洛伊德認為神經癥是與本能有關的無意識沖突的產物,因此,只要使潛意識中的本能沖突大白于意識即可解除神經癥癥狀。精神分析治療的要旨在于用各種方法──如夢的解析、自由聯想等方法去了解病人潛意識深處的與本能有關的沖突。在治療過程中,精神分析師起導師的作用,他通過闡釋病人的夢、神經癥癥狀中所蘊含的潛意識本能沖突來引導病人認識其導致神經癥的潛在沖突。弗洛伊德用本能驅力的觀點來觀照自戀的發展,認為自戀就是個體將利比多能量從外部對象上撤回,重又投注到自我之中。弗洛伊德并沒有對自我和自身作嚴格的區分,這里,弗洛伊德的自我一詞實際是指自身。在弗洛伊德看來,自戀同對象愛(objectlove)是相對立的,自戀的發展是從屬于本能驅力的。由于自戀的病人將利比多能量從外部對象上撤回,他像正在睡眠的人一樣,無法同外界發生聯系,在治療情境中也不可能對治療者產生移情。因此,弗洛伊德認為自戀障礙是無法治療的。此外,他還認為,除了嬰兒期的原初自戀(primary narcissism)以外,自戀基本上是病態的。
科赫特的自身學認為,自身是人格結構的核心,人格的發展狀況取決于自身的發展狀況。而自身的發展不但獨立于本能,而且統攝本能。科赫特的精神分析思想有一個發展過程,總的趨勢是賦予自身以越來越尊崇的地位,最終導致徹底拋棄正統精神分析的本能論模式。
有論者把科赫特的精神分析理論的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即傳統階段、轉變階段和激進階段。[2](pp.329-362)在傳統階段,科赫特堅定地忠誠于精神分析的自我理論。在這一階段,他在精神分析界贏得了很高的聲譽,并頗具影響力。他曾經擔任美國精神分析學會主席和國際精神分析學會副主席,人稱“精神分析先生”。
在轉變階段,科赫特的理論開始發生轉變,這些轉變表現在1971年出版的《自身的分析》和其他更早期的論著之中。在這一階段,科赫特主要通過改變有關利比多的觀念來改造自戀理論。他認為不能用利比多投注的目標,而應該用利比多釋放的性質來說明自戀。他假定存在著自戀的利比多,認為自戀的利比多具有自身夸大(self-aggrandizement)和理想化(idealization)這兩個特征。但在這一階段,科赫特還沒有賦予自身獨尊的地位,仍然認為自身是自我的一個組成部分。在這一時期,科赫特理論的另一個重要特征就是認為其自戀和自身發展的理論是對傳統精神分析理論的補充,認為自身學和傳統精神分析理論是相互補充的,而不是相互統攝的,兩者各有其有效的領域。前者適用于自戀神經癥和前俄狄浦斯期,而后者適用于結構性神經癥,適用于俄狄浦期及以后的時期。
激進階段,也就是其理論開始成熟的時期,以《自身的修復》(1978)出版為標志。科赫特在這一時期的代表作還有在他去世之后才出版的《分析如何進行治療》(1984)。在這個階段,科赫特徹底拋棄了利比多的觀念,完全用新的理論模式取代傳統的本能模式來說明自戀的發展,主要用個體對自身和自身對象(selfobject)的關系的體驗來說明自身的發展、變化。所謂自身對象就是被個體體驗為其自身的一部分、并為自身發揮某些重要功能的人。自身對象有三類:一類是對兒童固有的活力感、偉大感和完善感作出響應,并給以證實的對象,科赫特把這類自身對象稱為反映性自身對象(mirroring selfobject);另一類是兒童所尊敬的、并能將其作為安寧、完美、全能的表象而與之融合的那些對象,科赫特稱這類自身對象為理想化的父母表象(idealized parent imago);再一類就是人們感到與自己基本相似的人,科赫特稱之為他—我自身對象(alterego selfobject)。人生之初,自身和對象在上是融為一體的,個體把對象看作是自身的一個部分,為其行使某些重要的功能。但自身對象照料的非創傷性失敗使個體逐漸將自身對象及其功能內化到其自身之中,自身對象及其功能逐漸為自身及其功能所代替,這一過程就是科赫特所謂的變形性內化(transmuting internalization)。個體的自身就是通過變形性內化而逐步發展的。自身的發展狀況取決于兒童與其自身對象之間的互動的性質,如果自身對象與個體的互動良好,也就是自身對象能夠神入地滿足個體的自戀需要(即鞏固自身的需要),那么個體就會發展出內聚的、具有活力的、功能健全的自身;反之,個體就會形成分裂的、衰弱的、功能混亂的自身。自身障礙的實質就是由自身對象的創傷性失敗所引起的自身發展的停滯和自身結構的缺陷,而不是由本能沖突所引起的對本能的過度防御。由此可見,在科赫特看來,自身的發展完全獨立于本能驅力的發展變化。
關于人格發展的動力,自身學的觀點也不同于弗洛伊德的正統精神分析。科赫特認為自身有著“自己特定的行動計劃(programme of action)……(是)一個獨立的積極性的核心(the core of initiative),一個獨立的印象接受者(recipient of impressions)”。[3](p.178)可見,科赫特認為自身本身就是一個動力源,它是整個人格發展的動力。因此,在科赫特看來,整個人格的發展與本能驅力無關。
科赫特進一步指出傳統的精神分析理論對自身的障礙無法作出恰當的理論解釋,對自身障礙的治療也無能為力。科赫特還認為自身不但獨立于本能驅力和自我,而且統攝自我和本能驅力,在發展上也先于自我和本能驅力。[4](p.35)他認為自身完整無缺是自我能夠發揮功能的前提條件,本能沖突是自身有缺陷的結果。他明確指出“……從一開始,驅力經驗就從屬于兒童對自身和自身—對象(self-object即selfobject)之間關系的體驗”;[5](p.80)“驅力和自我的反常是自身當中的核心性缺陷的癥狀性后果”。[5](p.82)例如,科赫特認為破壞性不是原始驅力的表現,而是自身解體的產物;焦慮不是對于本能壓倒自我的恐懼,不是對“利比多危險的恐懼,而是一種對自身破裂的預期”。[5](p.104)
根據自身學的病因學,科赫特提出了一個不同于弗洛伊德正統精神分析的治療模式。他認為治療的實質就是為病人提供一個機會,使其因早期自身對象的創傷性失敗而發展受阻的自身得以繼續發展。他認為精神分析治療的著眼點不在于了解潛意識中的本能沖突,而在于發展自身。在自身學的治療情境中,治療者所擔當的角色不同于在正統精神分析治療情境中所擔當的角色。科赫特認為治療者實際充當病人的自身對象,治療者要在治療情境中激發起病人未得到滿足的、原始的自戀需要,使病人同治療者建立起自身對象移情(selfobject transference)關系,治療者要適當滿足病人原始的自戀需要,使病人通過由治療者不可避免的非創傷性失敗所引起的變形性內化來內化作為自身對象的治療者及其功能,使治療者的自身及其功能逐漸為病人的自身及其功能所代替,從而使病人發展出內聚的、充滿活力的、功能和諧的自身。
總之,科赫特認為自戀具有一條獨立于利比多的發展路線,自戀需要是正常的、健康的,人終其一生都需要自身對象(selfobject)來促進、強化其自身的發展。這樣,科赫特就將精神分析的重心從本能轉移至自身,為人類用精神分析方法探索心靈世界提供了另外一種可能的途徑。
二
比較而言,科赫特轉變時期的自身學同哈特曼所正式確立的自我學有較多的相似之處。科赫特在轉變階段所采用的理論模式更多地是受到哈特曼的自我學的影響。具體表現在:1.科赫特改造利比多的性質,設想存在有自戀的利比多,在此基礎上說明自戀的發展,使自戀的發展獨立于“對象利比多”(obiectlibido),這種理論策略同哈特曼所采用的策略十分相似。哈特曼為了說明自我具有獨立的地位,假設自我同伊底一樣共同起源于未分化的基質,自我一開始就具有獨立的能量,此外自我還能夠通過“中性化”(neutralization)過程來改造本能能量,使之非本能化,為己所用。這樣,自我就具有獨立于伊底本能的能量為適應現實服務。2.關于自身在人格結構中的地位,科赫特在轉變階段的觀點同哈特曼有相近之處。科赫特認為自身是自我之中的一個成份,自戀的自身只有同自我相整合才能發揮作用,才能促進人格的健康成長。這與哈特曼對自身的看法有相近之處。哈特曼認為自身是一個人生理的和的存在。[6](p.179)自身雖然包含自我,但卻是自我的認識對象,自我在人格發展中的作用遠勝過自身。當然,即使是在轉變時期,科赫特賦予自身的地位要遠遠高于哈特曼所賦予自身的地位。3.科赫特認為自身學是對傳統精神分析理論的補充,兩者各有其有效的領域。與此相似,哈特曼也認為自我學是對弗洛伊德的正統精神分析學說的補充,弗洛伊德的本能和沖突模式對于沖突、神經癥領域仍然有效,而其自我學則適用于沒有沖突的適應領域。4.科赫特認為自身的發展取決于個體早期同自身對象互動的性質,環境是影響自身發展的重要因素。與此相似,哈特曼通過強調自身的適應功能將環境作為個體發展的重要變量引了進來。
但科赫特的自身學,特別是自身學的成熟形式,同自我學具有本質的差異。首先,關于什么是人格發展的主要方面,兩者有著不同的看法,與此相應,兩者的研究重點也不同。哈特曼認為精神分析的研究重心是自我,而非自身。哈特曼把自身看作是各種經驗的復合體,是一種表征,是一種經驗性(experiencial)構念,它的形成方式與對象表征(object representation)的形成方式一樣。在哈特曼的自我學中,自身仍然是一個描述性的概念,而不是解釋性的概念,自身這一概念仍然處在自我學理論的外圍,解釋性的概念仍然是驅力以及伊底、自我和超我這一三分人格結構。[7](p.264)與此相反,科赫特的自身學將重點放在自身之上,而不是自我之上。在自身學中,自身不是一個描述性概念,而是一個解釋性概念,自身是自身學理論的主要概念之一。在科赫特看來,自身是人格的核心成份,他把自我學歸之于自我的功能(也把正統的精神分析歸之于伊底、自我和超我的功能)悉數歸之于自身。在科赫特看來,自戀的發展不僅獨立于自我,而且先于自我;因此,自身不再僅是一種經驗的復合體,也不是自我活動的產物,自身本身就是一種積極能動的力量,自身有其自己的活動程序(the programme of action)。相反,自我的功能是從屬于自身的,自我能否正常發揮作用取決于自身的發展狀況,對完整自身的體驗是自我發揮作用的重要前提。其次,兩者與本能驅力模式的關系是不同的。科赫特自身學的成熟形式完全拋棄了傳統精神分析的“伊底—自我”模式,完全用自身的發展來觀照人格的發展,并且強調自身對象關系體驗在自身發展過程中的決定作用。這樣科赫特就徹底擺脫了本能驅力模式。而自我學雖然賦予自我和伊底同等的地位,將研究的重心從伊底本能轉移到自我之上,強調自我在適應現實中的主導作用,但并沒有從根本上脫離本能驅力模式,仍留有正統精神分析本能理論的殘余。哈特曼本人并不愿意放棄驅力理論,他努力使自己的自我學同驅力模式相結合,這種理論模式為后來著名的驅力理論家如馬勒和雅各布森等人所遵循。[7](pp.236-237)具體表現在自我學家認為自我除了適應現實的功能以外,另一個主要的功能就是防御本能、操控本能、協調自我同現實和超我的關系;自我學的本能論殘余還表現在認為本能及其沖突對于解釋病態依然有效;從哈特曼的自戀概念也可以看出這一點,他認為自戀就是利比多傾注在自身之上,可見自戀還是與本能精力發泄有關。從科赫特的自身學同哈特曼的自我學的根本不同來看,自身學可說是創造了一個不同于自我學的新的精神分析范式。
三
就自身學同對象關系理論的關系而言,也可以看出自身學創造了一個不同于對象關系理論的精神分析范式。自身學和對象關系理論有共同之處,如都強調前俄狄浦斯期的對象關系(在自身學是自身對象關系)對個體人格發展的決定性影響,但在一些基本的層面上,自身學同對象關系理論有很大的區別。首先,自身學和對象關系理論具有不同的研究重點。對象關系理論主要研究結構(指自身、他人和對象的內在表象)在早期是如何形成的,以及這些內在結構是如何在人際情境中出現的。對象關系理論所關注的是那些具有持久影響力的早期生活中的關系(也就是個體心靈中過去關系的殘余)。對象關系理論認為過去關系的殘余,即內在的對象關系會影響個體的知覺感受方式,影響個體同其他個體的關系。而自身學以不同于對象關系理論的方式研究自身和自身的結構。它主要研究早期關系如何形成自身和自身結構,自身學強調自身甚于強調自我、自身表征(self representation)和本能。[8](p.2)自身學一直把自身及其自身對象體驗放在理論的中心位置。
其次,自身學和對象關系理論對本能驅力的作用看法不同。大多數對象關系理論家沒有拋棄本能驅力,企圖使對象關系的理論框架同本能理論整合起來,他們仍然承認內在生物因素對人格發展的影響,只不過認為它的影響不如環境因素,特別是早期對象關系影響大罷了。而自身學的成熟形式則從根本上擺脫并超越了本能驅力范式和沖突范式,將研究的重心放在自身(self)的發展變化上,著力研究早期關系是如何影響個體的自身及自身的結構的,并且認為自身的發展并不受本能驅力的影響,本能驅力的發展受制于自身的發展狀況,傳統上認為引起神經癥的本能沖突也被看作是自身發展停滯的結果。正是由于自身學同驅力范式進行了徹底的決裂,自身學才遭到了堅持驅力范式的精神分析學家的激烈反對,例如科赫特和對象關系理論的代表人物克恩伯格(Otto Kernberg)就進行了一場激烈的論戰,論戰的焦點就在于要不要用本能驅力(利比多驅力和攻擊性驅力)及與本能有關的沖突來解釋變態的自戀。
四
科赫特的自身學提出了不同于傳統精神分析的研究方法和治療方法。科赫特認為有些精神分析治療專家不自覺地受到實證主義科學觀的影響,傾向于把分析者的觀察和闡釋看作是客觀的,這樣就容易導致分析者將自己的觀點強加于被分析者。科赫特受到現代物理學,特別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海森伯格的“測不準原理”的影響,認為沒有什么真正客觀的現實,被觀察的對象總是會受到觀察者的影響。
科赫特認為“神入(empathy)是觀察的基本成分,因此神入對精神分析學家特別重要”,[9](p.78)因為精神分析主要研究人的復雜的狀態──包括復雜的認知過程和情感過程,只有“神入”和“內省”(introspection)這樣的主觀方法才能感受和體察他人的主觀經驗。他認為神入的觀察適用于學的領域,而非神入的觀察適用于學以外的領域,“如果將非神入的觀察模式用之于學領域的話,就會導致有關現實的機械的、無生命的觀念”。[9](p.79)他主張用“神入式的觀察”努力從被分析者的立場上去體察和理解被分析者的主觀經驗。許多批評者只是批評科赫特沒有像自我學家(如雅各布森、馬勒等)和對象關系理論家(如克萊因)那樣根據對兒童早期發展的實際觀察來推斷個體童年的狀態,而只是根據成年病人在治療過程中對童年生活的回憶來進行推斷,卻沒有去研究科赫特為什么這么做。我認為科赫科之所以這么做,方法論上的考慮是重要原因之一。在科赫特看來,某些自我學家和對象關系理論家所作的實際觀察在某種意義上是非神入的(unempathic)、遠離經驗的(experience-distant)。
在科赫特看來,“神入”不僅是精神分析學家收集資料的方法,而且是自身成長的必要條件。神入的自身對象環境對個體生命的重要性絲毫不亞于氧氣對生理生命的重要性。[3](p.181)自身對象對個體自戀需要的神入的響應是自身形成和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如果沒有神入的自身對象環境,自身發展就會停滯,自身的結構就會有缺陷。此外,神入還是精神分析自身學的重要治療手段。在科赫特看來,治療取得成功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治療者要以神入的態度來了解病人的自戀需要,而不是亂加解釋,將自己的觀點強加于病人。治療者只有神入,才能在治療情境中重新激發起病人被壓抑的、原始的自戀需要,形成自戀移情。在病人對治療者產生自戀移情(亦即自身對象移情)之后,治療者只有繼續保持神入的態度,才有可能使個體的自身繼續其受到阻礙的發展歷程。強調神入不只是一種收集他人資料的方法,而且是自身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和精神分析治療的必要手段,這是科赫特的自身學在方法論方面不同于其他精神分析理論之處,也是其重要貢獻之一。
五
科赫特之所以提出迥異于傳統精神分析理論的自身學,開創一個精神分析的新范式,是由于他在治療的實踐中發現有許多病癥是傳統精神分析理論和方法所無法解釋、無法治療的。也就是說,科赫特發現了傳統精神分析模式所不能解釋、說明的“反例”。科赫特對由社會文化變遷所引起的人類精神狀況的變化十分關注。現代社會所具有的文化、價值觀以及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同弗洛伊德那個時代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家庭結構越來越松散,離婚率的越來越高,單親家庭不斷增多,越來越多的女性走上工作崗位,弗洛伊德那個時代密切的家庭關系已好景不再,因此,在弗洛伊德那個時代所盛行的神經癥已為新的疾病(如邊緣性障礙和自戀性障礙)所代替,而不再占有主導地位。患有自戀人格障礙的人特別脆弱,自尊心十分不穩定。科赫特發現,用傳統精神分析的理論和方法來分析這類病人的沖突,既不能緩解其痛苦,也不能中止其不良行為。[3](p.176)
可見,傳統精神分析理論已不能解釋、說明在現代社會盛行的與自身缺陷有關的疾患,在治療方面也顯得蒼白無力,因此,有必要發展新的理論來對此進行解釋、說明。科赫特因此發展出了自身學理論來解釋、說明這些傳統精神分析所不能解釋、治療的現象,并且逐漸將自身學的解釋擴展到傳統精神分析所闡釋的領域,從而使自身學成為精神分析的一個新范式。
總之,科赫特在精神分析的治療實踐中,發現了傳統精神分析理論所不能解釋和治療的自戀障礙,在此基礎上,對自戀障礙的成因、發展作出了理論說明,并將其主要概念──自身發展成一個在人格結構中統攝自我和本能的統攝性構念,由此發展出一個不同于傳統精神分析的新范式──自身學,為人類用精神分析方法探索精神世界開辟了一個全新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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