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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治家都要講究策略,教育孩子同樣也是需要講究策略的,很多家長都在好奇教育孩子的良策在哪里呢?那么教育孩子的良策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就給大家介紹一些教育孩子的良策。
教育孩子的良策——及時懲罰莫遲疑
懲罰的效果部分來自條件反射,而條件反射在有條件刺激和無條件刺激的間隔時間越短則效果越好。所以家長一旦發現孩子犯錯,只要情況許可就應立即予以相應的懲罰;如果當時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場或正在公共場所)不允許立即作出反應,事后則應及時地創造條件,盡可能讓孩子回到與原來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長和孩子一起回顧和總結當時的言行,使他意識到當時的錯誤行為,并明確要求他改正。
教育孩子的良策——點到為止莫嘮叨
有些家長訓教孩子喜歡沒完沒了,而且還時不時地喝問孩子“我的話你聽見了沒有?”孩子懾于家長的威嚴,為了免受
皮肉之苦,只能別無選擇地說“聽見了”,其實他可能什么都沒聽進去,甚至左耳聽了右耳出,根本就沒聽。孩子之所以說知道了,只是順著家長的意思,為了早點結束訓斥。于是,當孩子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時,家長便感到“痛心疾首”,隨即說孩子“不把我的話當回事”,當成了“耳邊風”,說孩子“不聽話”。
教育孩子的良策——犯了錯誤就要懲罰
孩子犯了錯誤,無論有心還是無意,都要受到懲罰。比如:孩子不小心把杯子摔碎了,雖然他不是故意的,也應該告訴他,這是他的過錯。他雖沒有料想到自己行為的后果,但仍
要為此道歉。如果他是無意的,并勇于承認錯誤,家長會相信他,并減輕對他的懲罰。如果他隱瞞事實、逃避責任,他將受到加重的懲罰。這樣就可以從小培養孩子誠實、負責的性格。另外,要讓孩子知道做錯事就要受到懲罰的道理。即使孩子央求,也不能答應,否則有了取消的先例,以后就很難保證實施的有效性。
教育孩子的良策——懲罰的“量刑”要適當
懲罰孩子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良性轉化,懲罰的“量刑”就必須合乎孩子的行為。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因此懲罰孩子要以達到目的為原則,既不能輕描淡寫,又不能小題大做濫用“刑罰”。大教育家洛克說:“兒童第一次應該受到懲罰的痛苦的時候,非等完全達到目的之后,不可中止;而且還要逐漸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尋味。
以上這些都是生活中教育孩子的良策,只有我們掌握這次教育孩子的良策,我們才能更好的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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