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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狀、特點
有關部門調查表明,從二十世紀八十代起,我國的青少年違法犯罪人數一直居高不下,許多地區還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并且已經出現了犯罪高峰。專家們分析,這種高峰在短時期內不會有下降的趨勢。青少年犯罪對社會所造成的危害日趨嚴重,已經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問題。據蘇北某市法院的統計數字顯示,在這個人口不足百萬的縣級市,僅2000年至2003年上半年,25歲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數就達到582人,約占全部犯罪人數的30%。其中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約占全部犯罪人數的5.1%。
(一)從犯罪性質看,盜竊犯罪最為突出,大約占少年犯罪總人數的一半以上。許多青少年貪圖吃、喝、玩、樂等物質享受,又想不勞而獲,從小偷、小摸走向盜竊犯罪。其次是搶奪、搶劫、尋釁滋事等犯罪人數眾多,約占少年犯罪的30%左右。
(二)、從犯罪形式看,兩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數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過早輟學,無所事事,浪跡街頭,便三、五成群,拉幫結伙,經常聚集在一起吸煙、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經驗。有的模仿影視片中的黑社會組織,成立幫派或團伙。值得重視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黃色、淫穢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為了尋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攔截少女實施暴力。
(三)從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殘忍,犯罪后果嚴重。某市曾經有一名15歲的初中學生袁某,為報復同學,將該同學11歲的弟弟王某騙至村外漁塘邊進行毆打。在遭到王的辱罵后,惱羞成怒,遂將王推入水塘。見王仍在叫罵,袁某便下到水中用力將王推入深水,直到王完全沉沒水中才逃離現場,最后造成王溺水死亡。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經達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劃,多次踩點,選擇時機,準備作案工具;作案時分工明確,注意配合;有的已會運用反偵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數罪,而且情節都比較為嚴重。例如,曾有一名16歲少年,兩次夜晚翻強進入中學校園,對2名少女進行毆打、猥褻和搶劫,并持刀將其中一名女生面部劃成輕傷,還搶走書籍、文具等物;該少年還入戶盜竊作案14起,盜得電視機、照相機、影碟機、收錄機、放像機、移動電話及現金等財物,總價值達17000余元。
(四)從犯罪年齡看,逐漸趨向低齡化。在受到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當中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數逐漸增多,而因不滿16歲不予刑事處罰和不滿14歲不負刑事責任的人數也占相當大的比例。有些少年從10—13歲就開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從犯罪身份看,輟學少年人數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學生犯罪有“異軍突起”之勢。據某市法院統計,從1990年到2002年這十多年間,不滿18歲的少年犯中,在校學生所占的比例由10%增至20%。有一名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參加高考期間對同學實施搶劫,被判刑三年。犯罪學生中也不乏“三好生”和班、團干部等曾經“品學兼優”者。此外,涉及未成年人的治安案件更是形形色色。他們有的在公共場所酗酒鬧事;有的參與賭博、吸毒;有的嗜黃成癮而賣淫、嫖娼。有的少年還因此染上性病,又不敢投醫問藥,思想壓力很大,最后只好留下遺書而離家出走。對此,人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這樣的結局?是學校教育的失誤?是家庭管教不嚴?還是社會管理的失控?......這向全社會提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青少年犯罪的根源在哪里?怎樣才能引導青少年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二、減少青少年犯罪關鍵在于預防
造成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他們的生理和發育都處于特殊時期,辨別是非能力很差,易沖動,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計后果,而且極易受外界因素的影響。也有家庭和社會的因素,其中,家庭環境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一個少年的成長。據有關部門一次對全國八省市二千余名未成年違法犯罪人員的調查,父母分居、離異、再婚和喪偶的占24.1%,家庭成員或近親屬中有犯罪記錄的占20.5%。調查還表明,我國處于經濟轉型社會當中,不利于青少年成長的因素增多,而傳統的教育管理模式又很難收到實際效果。更重要的是我國目前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措施不力,防范不足,缺乏能夠有效預防和控制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法律體系。
三、完善立法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根本途徑
國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許多國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規范未成年人的行為,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這方面都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比如,有的國家禁止18周歲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場所持有香煙,無論是否點燃;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買煙,哪怕是為別人買,違者將被處罰。還有的國家規定晚上10點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銷售白酒即視為違法。我國雖然在1992年就實施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又在1999年實施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補了我國少年司法的空白,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是現有法律、法規由于線條過粗,規定過于籠統,操作起來難度較大。比如,我國《刑法》規定,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人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所謂必要的時候,有關解釋為例如家中無人管教,或者雖有人管教但確實管教不了,或者群眾反映強烈,堅決要求政府收容教養。這種規定顯然不利于實際操作。
因此,許多未成年人家長和有識之士,呼吁有關部門要在進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四、開展社區防范與矯正是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有效措施
控制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其核心在于預防,要通過法律的形式調動家庭、學校、社會和國家各方面的力量,幫助青少年樹立遵紀守法的觀念,走好自己的人生路。當前,在我國市場經濟高速發展和社會組織結構急劇變化的形勢下,社區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特別是在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社區應當義不容辭地承擔起歷史的責任。因此,許多人士認為,以預防青少年犯罪為切入點,建立一整套社區矯正服務體系,充分發揮社區在預防、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才能實現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大力度的綜合治理。
(一)建立社區防范、矯正體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社區青少年犯罪增多的狀況表明,需要建立一個社區防范系統。
根據有關部門的統計,目前,發生在居民住宅區的各類案件占案件總數的40%以上。在街道、小區內發生的盜竊案件比例更高。這不僅表明一些社區控制發案的能力較弱,而且反映出社區已經成為犯罪滋生的主要場所。同時,由于社區內流動、暫住人口不斷增多,一些新型組織和新生人口在一些地區基本處于失控狀態,社區在對有問題的青少年幫教、管理上也存在很大差異。因此,為適應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需要,亟需全面加強社區教育、文化、環境、治安和服務方面的建設,特別需要建立社區矯正制度和服務體系,以最大限度地發揮社區對失足、失學青少年的教育、幫助和矯治功能,規范社區內青少年的行為,使之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和法律觀,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有效預防。
2、社區矯正理論在實踐中產生的良好效果,直接顯示出建立社區防范、矯正體系的社會價值。社區矯正制度的最初起源是為了改變監禁給改造對象產生的負面影響而設置的一種非監禁的處置方式,特別是在犯罪少年的改造過程中,這種矯治的非正規化是為了避免監禁處置使少年“再次受害”,其基于教育刑的思想而產生的適用空間和實踐意義是十分廣泛的。[1]《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即《北京規則》明確指出:“應當充分注意采取積極措施,這些措施涉及充分調動所有可能的資源,包括家庭、志愿人員及其他社區團體以及學校和社區機構,以便促進少年的幸福,減少根據法律進行干預的必要,并在他們觸犯法律時對他們加以有效、公平及合乎人道的處理。”《北京規則》通過以來,聯合國更加強調社區、家庭和公眾參與計劃。其內容一方面是開展各項工作以預防少年犯罪;另一方面對犯罪少年實行非刑事化、非監禁化,可以由少年司法體系或社會性機關作出決定實施。可見,國際社會對少年犯罪處置的主流趨向是非刑事化、非監禁化、輕刑化。因此,我國應當從國情出發,依法對違法犯罪少年采取多種多樣的措施予以處置。我們既要有較為完備的少年司法制度,又要建立一套科學預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措施體系。實質上,我國長期以來在青少年犯罪預防控制工作中所采取的社會幫教措施,與我們現在所倡導的社區矯正與防范體系有著異曲同工之處。社區矯正與防范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人們觀念的更新,而對社會幫教形式、方法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多年的實踐表明,社會幫教具有巨大的社會活力,蘊藏著無窮的群眾智慧,確實挽救了大批“邊緣”青少年。有關資料顯示,在我國部分城市開展的社區矯正、幫教活動中,少年犯罪的比例明顯下降,有的地區,受社會幫教的違法犯罪青少年轉好改正率達80%以上[2]。一些地區在政府的指導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下,形成了由少年刑事審判工作機構、犯罪少年矯正中心、青少年犯罪研究會、關心下一代委員會、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熱線等配套體系,在少年犯罪的審判、預防和矯正方面開創了新途徑,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和肯定。[3]
(二)社區防范矯正體系的基本構架及工作對象和方式
社區防范矯正,是在我國社會綜合治理的實踐中,依靠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上有輕微危害或者可能重新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特定群體,就地采取特殊幫助、教育、矯治措施,進行預防、制止違法犯罪的一種社會管理服務活動。
1、社區防范矯正體系的組織構成
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矯正工作,是一個聯系社會方方面面,涉及司法機關、教育、勞動、民政部門和街道居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多層次、多渠道的社會系統工程。其性質要求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權威性的機構來協調、組織和領導。目前。世界各國對社區矯正制度的組成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完全由民間人士或者團體辦理;二是委托私人團體辦理,但受政府監督和補助;三是以政府機構為中心辦理。鑒于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以政府機構主辦更加適當、可行。[4]在宏觀組成上,社區矯正服務力量是在各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方面的力量,統一思想、行動,才能真正做好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防控和矯正工作。具體工作可以由縣級以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具體組織和領導,并在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政府部門、司法機關應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統籌落實對青少年的教育、矯正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積極參與社區矯正服務,特別要對各自聯系的不同年齡階段的青少年中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可能重新違法犯罪人員做好幫教工作。村委會、居委會、社區治安保衛部門、人民調解組織要發揮群眾自治組織的優越性,運用各種形式,組織群眾參與矯正、幫教工作。群眾是做好社區防范、矯正工作的基本力量。因為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和可能重新犯罪的人員生活在群眾之中,群眾最熟悉他們的情況,最能掌握和控制他們的活動。只有充分調動廣大社區群眾的積極性,使他們直接、具體地參與防控和矯治,才能使社區防范、矯正工作政策落實,措施到位,才能使這項工作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和深厚的力量源泉。[5]
2、社區矯正服務的對象、方式和內容
根據我國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社區矯正的對象應當包括下列青少年:
⑴有輕微偷盜、搶奪、詐騙、走私和賭博行為的;
⑵有輕微賣淫、嫖娼行為,或者多次傳播淫穢物品的;
⑶經常打架、斗毆、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的;
⑷有輕微窩藏、轉移、銷售贓物行為的;
⑸因違法犯罪行為受到行政開除、開除留用(留校)察看處分的;
⑹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少年管教,以及經工讀學校教育后仍表現不好的;被判處緩刑、宣布保外就醫、監外執行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
⑺被不起訴、免除刑事處罰需要給予幫教的;
⑻有其他違法或輕微犯罪行為的。服務方式,主要是通過政治、思想、經濟、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制的手段,使青少年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觀、價值觀,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蝕,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一代新人。以政府撥款、單位出資和社區集資等形式,保證社區矯正服務工作的活動經費,保障矯正、服務各項措施的落實。通過科學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影視等教育,以及體育、衛生等有益活動,幫助青少年陶冶情操,不斷提高科學文化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同時,建設良好的生活環境,減少各種社會丑惡現象的蔓延滋生,凈化青少年的思想靈魂。搞好家庭、學校、單位和社會對青少年的教導、啟發和培養。運用各種行政管理手段和方法,保證措施到位,并通過完善立法和執法,使社區矯正服務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6]
服務內容:
一是做好中小學“雙差生”的轉化和輟學學生的復學工作。據有關部門的抽樣調查,中學“雙差生”的比例約為4%~5%,小學“雙差生”的比例約1%~2%。這些學生有的在校期間就已經有違法犯罪行為;有的因過早流失、輟學而犯罪。調查表明,青少年犯罪人員中,有90%以上曾為“雙差生”,其中在校期間犯罪的約占10%,輟學后犯罪的約占80%,絕大多數違法犯罪青少年的文化程度為初中以下。對于這樣一個特殊群體,如不及時做好轉化幫教工作,極有可能成為“犯罪的后備軍”。但是,要做好轉化、復學工作,單靠學校不行,只有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對這一群體進行管護教育,加強學校、家庭之間的聯系,通過感情交流,了解他們的和動態,才能發現問題,及早防范。
二是為回歸社會和閑散青少年提供就學、就業機會。做好罪錯青少年重返社會的接納、聯絡工作,建立矯正檔案,專人負責聯絡,了解矯正對象的基本情況,為家庭接受困難或者無家庭接受的少年提供必要的住宿條件。當前,面對下崗和失業這種極易引發青少年犯罪的社會矛盾,社區服務機構要盡可能地為他們創造就學、就業機會,保障他們的生活出路和最基本的生活條件。社區可以在建立閑散青少年家庭聯誼會的同時,對社區內的閑散青少年進行統計建檔,記載他們的基本概況、個性特點。對外地暫住的,要掌握他們的主要社會關系和動向。社區矯正服務工作者還要積極研究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學課題。
三是控制和減少失足青少年重新犯罪。社區矯正服務人員對社區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和曾被治安行政處罰的青少年,以及正在假釋、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保外就醫和緩刑考驗期間的青少年,實行“一對一”的跟蹤幫教。除配合司法機關做好監管工作之外,還應當主動家訪、談心,以交友善導的方式,針對不同性格、經歷的幫教對象,有的放矢地采取具體幫教措施,力求對矯正對象產生心靈震撼和激勵作用。
四是遏制不良傳媒的誤導,加強娛樂消費的引導和管理。不良傳媒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誘因之一,這一問題已引起各國政府和公眾的普遍關注。社區有關部門要在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廣泛開展面向青少年的讀、視、聽指導,提高他們判別是非優劣的能力和鑒賞水平。組織影視讀物鑒賞指導組,推薦優秀作品,開展鑒賞評析活動,引導他們讀好書、唱好歌、看好節目。針對娛樂場所對青少年行為的巨大影響,社區要加強對青少年娛樂消費的引導和管理,規范娛樂場所的經營,堅決控制未成年人進入法律規定不得進入的娛樂場所。加快公益性文化設施如圖書館、體育館、文化館、紀念館、博物館等場館的建設,發揮其娛樂、教育功能。五是不斷開展社區居民的素質教育,增強家庭預防觀念,提高家庭成員的法律意識和預防水平。特別強調父母等長輩的表率作用,給子女以良好的印象和影響。建立和倡導和諧、溫暖、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環境,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社區防范、矯正工作在我國尚屬起步階段,其體系還不健全,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階段加以發展、完善。對違法犯罪青少年的矯正、幫教工作也是一項長期、細致、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應當隨著實踐的發展,積極借鑒國內外的成功經驗,完善組織體系,拓展新的途徑,讓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這項正義事業,不斷呈現嶄新的格局,使我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取得長足的發展。
注釋
[1]、[3]、[4]參見楊曉梅:《建立和完善廣州社區矯正服務制度,推動“羊城金不換工程”向前邁進》,《青少年研究》1999年第7期,第11-13頁。
[2]參見康惠農、王漢林:《青少年犯罪預防、控制問題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1999年第11-12期,第64-65頁。
[5]、[6]參見康樹華主編《預防青少年犯罪問題答問》,群眾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第207-209頁。
(作者單位: 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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