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違法犯罪心理初探
這已經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了,類似文章不勝枚舉,我不是學家,但看到青少年違法犯罪率不斷升高,違法犯罪時的年齡逐漸減小,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也想在此說兩句。談犯罪結果,必先看犯罪動機,談犯罪動機,就得談犯罪了。筆者根據多年為青少年辯護的經驗,認為,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有如下八種情況。
一、好奇。未成年人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無論在生理上還是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點,對周圍的事物具有強烈的好奇心,應當說青少年的好奇心是其成長必須具備的要素,本無可厚非,但若畸形發展就危險了。如16歲的李陽陽對女人很好奇,為了真正“了解”女人,竟然在一個月內“了解”了三個女童,故以奸淫幼女罪領刑入獄。
二、模仿。在青少年違法犯罪者中,年齡大多數界于14歲至18歲之間,處于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而且模仿能力極強,故,這個年齡段的人是學習知識和技能的最佳時段,一聽就懂,一學就會,而且什么都愿學,這是他們因年齡而產生的優勢。但是,因年齡同樣可以產生劣勢,那就是這個年齡段的人對是非的分辨能力較弱,不論好壞都學,都去模仿。如初中學生趙有志正在上初二,一日看了一部香港武打片,看到“××仔”拿刀殺了幾個人,沒有被警察抓起來,回家就拿一把水果刀,看到不順眼的人就捅,完后就跑回家睡覺去了,當警察從床上把他叫醒時,他哭了,但一切都晚了。
三、判逆。由于家庭教育方法失當,或溺愛、或打壓,久之造成青少年好逸惡勞、自卑、逆反、壓抑、焦慮、過分孤僻,這樣的孩子對父母冷若冰霜,對他人充滿敵意,叫他上東,偏上西,叫他打狗,偏趕雞,為一點小事和幾句話就吵、打,就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如小雪因同學對她吐了一口痰,就將同學砍成重傷。許偉因媽媽讓他干點家務活就將親生母親打瞎一只眼。
四、嫉妒。“嫉妒”與“羨慕”根源于同一種,即因某方面不如別人而產生的變化,如果這種變化向恨發展,就是嫉妒,如果向愛發展就是羨慕。為了趕上別人,有嫉妒的人會想方滅掉對方,有羨慕的人會想方設法通過自己努力來達到和別人一樣的目的。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嫉妒,但關鍵在于人們怎樣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青少年控制嫉妒的能力較弱,因而容易誤入歧途。如大一新生明明因英語聽力成績不如同學,竟將同學的左耳打聾。
五、斗狠。青少年具有強烈地好勝心,不服輸、不言敗,沖動起來不計后果,什么事情都想和別人比個高低。有這種的少年犯其犯罪動機往往非常盲目、非常模糊,不為別的,就為顯示自己,根本不考慮后果如何。如王勇在和同學摔跤中失敗了,有同學說,你真無用,還算個男人嗎?王勇聽后,拾起一塊磚頭就砸摔跤勝利者,那位同學倒在血泊中,其他同學都嚇跑了,王勇卻大聲說,怎么樣,我贏了。當然,他也“進去”了。
六、聚群。受社會不良現象影響,青少年往往三個一群,五個一堆,稱兄道弟,結幫子,拜把子,有的還什么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信誓旦旦,說什么不同生便同死,不分是非就干起違法犯罪的勾當了,蹲在監獄里還說什么“我這是講義氣,沒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哥們會為我報仇的”。如未成年人李超,當他聽說其把兄弟被人打后,借錢打的飛車趕到現場,也不問問原由,上去就參與群毆,結果和其把兄弟一起進了班房。
七、享受。目前,社會上各種娛樂場所遍布城鄉,有些青少年貪圖享樂,但又囊空如洗,他們不愿通過勞動去獲得財富,嫌累,嫌慢,于是偷、搶、騙、綁便成為其來錢之道。統計顯示盜竊、搶劫等侵犯財產罪案件在青少年犯罪中,位居首位。孫亮從小好逸惡勞,貪圖享樂,穿名牌、上網吧、去酒店、找女友,父母給的那點生活費很快用光,為了繼續享受,搶劫低年級的同學,得款28元,終于帶上手銬。
八、玩笑。有的青少年由于道德水準尚未形成、法律意識淡薄,為了追求刺激,喜歡開玩笑而不計后果地去實施犯罪行為。如,小玲和小美是高中同學,某日,小玲和小美講其和男女的性感覺,并問小美是否想體驗一下,小美笑而不答。一日,小玲為了跟小美開玩笑,就打電話慌稱她在某地有急事,把小美騙來,并強行和其男友一起讓小美“體驗”了一下,結果小玲和其男友雙雙被送到監獄去體驗另一種感覺。
總之,研究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是有積極意義的,便于查根源、便于防范,這才是本文目的,但不是本文主題,在此不多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