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離婚,為性為愛為自由
老來湊合的傳統正被突破,不過大多數女方仍會極力挽留老人離婚,有時令人難以理解,比如,分居了48年突然想離婚,都80歲了,有必要嗎?還有一個80多歲的老先生,遇到30多歲的“的姐”,馬上申請離婚,他的沖動猶如毛頭小伙子。
昨天,民事法官告訴記者,近來屢有8旬老人要求離婚,態度還相當堅決。
多疑后妻,老頭至死沒能擺脫
68歲的翁老伯離婚的態度非常堅決,他實在無法忍受多疑的妻子。兩人都是再婚,但不知怎么回事,這個后妻老是懷疑翁老伯花心,整天咒罵不停,把翁老伯都快逼瘋了。官司已經進入第四輪。在前一輪訴訟中,思明區法院已經判準離婚。他那60歲的再婚妻子堅決不同意,上訴了。一段時間后,承辦此案的市中級法院民一庭的黃法官奇怪了:翁老伯怎么再也不到法院來了。而他的妻子一再向黃法官請求:千萬別那么快安排開庭,越慢越好。黃法官更奇了,多方追問,原來翁老伯已經病入膏肓,住在醫院不行了。去年2月,女方向市中級法院遞上了一紙翁老伯的死亡證明。法院只能裁定案件終止,翁老伯至死都沒能從法律上擺脫這個多疑的后妻。民事法官說,如今一些老年人對婚姻再不是“湊合過”、“搭個伴”那么簡單,尤其是男方,一旦發現不能如己所愿,義無反顧要求解脫。有一黃姓老太太,丈夫意外死亡后再嫁,由于精神受過刺激,對再婚丈夫疑神疑鬼,整天罵他有外遇,夫妻倆吵鬧不斷。為此,老頭堅決要求離婚,黃老太太又不愿意,為此兩人簽過《關于夫妻糾紛的和解協議》,還訂過《我們的家規》,但兩人依然吵鬧不休。老頭第四次起訴時,終獲法院支持。
老太太出庭,作證老頭“老來花”
今年初,一名84歲的老人來到思明區法院,將6個也已頭發斑白的兒女告上法庭,要他們支付贍養費和醫療費。兒女們不干,說老爺子一個月退休金也有千余元,獨自生活本來是綽綽有余的,卻請了個年輕保姆,“老來花”,才導致錢不夠用。原來,這個老頭在10年前就離了婚。據說,當時他已經74歲高齡,竟然還在海濱公園一帶找“小姐”,被老伴抓了個現場。庭審時,兒女們搬出老太太來出庭作證。兒女們認為,這種父親怎么還能要求兒女們來贍養呢?主辦的陳法官說,老爺子花歸花,與兒女們的贍養義務并沒有關系。最終,法院要求6名子女支付了老爺子的醫療費,并補償他一些生活費。
“的姐”讓八旬老頭瘋狂
許多老人離婚是緣于“黃昏戀”。辛老漢都已經年過八旬,與同樣年過八旬的老伴相濡以沫半個世紀,后來兩老都遷到香港去安度晚年。最后一次回廈處置房產時,辛老漢遇上了平生最瘋狂的戀愛。原來,辛老漢邂逅一名30多歲的“的姐”,對她一見鐘情。辛老漢把自己的全部行李都搬到“的姐”住處,向思明區法院提起了離婚之訴。一向精干的老太太立刻采取了強有力的行動。她首先向法院申請查封一切財產。她的理由鏗鏘有力:老頭已經鬼迷心竅了,說不定哪天把家庭全部財產都送給“狐貍精”了。接著,她還向所有子孫們發出通牒:不得資助老頭!在她的經濟封鎖下,辛老漢很快“彈盡糧絕”,“的姐”火一般的熱情也迅速熄滅。很快,辛老漢撤回了離婚起訴,乖乖地跟著老太太回香港了。據思明區法院民一庭的法官說,因“第三者”引起的老人離婚比例雖然不大,但近年來卻有明顯增多的趨勢。
分居48年才想離婚
一個在廣東,一個住廈門,48年,夫妻倆就這樣兩地分居著,最后習以為常。當初兩人結婚是父母包辦。結婚六年中,他們有了4個子女。在1958年前后的一場風波中,雙方觀點分歧,誰也不肯妥協。最終,男方憤而離開廈門投奔廣東大埔。雙方彼此都知道對方在哪,卻極少聯系。老頭老太都很保守,分居48年都沒有各自再組建家庭。老太太一人獨自把4個兒女都拉扯大了,如今孫子輩都早已成家立業。本來,子女們都以為父母可能會繼續抱著夫妻名分一直到最后。誰也沒想到,今年初,年已80歲的老頭竟然向思明區法院遞上了一紙離婚訴狀。開庭時,老頭在代理律師的陪伴下走上法庭,滿嘴掉光的牙和斑白的頭發盡顯歲月。而老太太這邊,兒孫簇擁著,滿臉的自足和平靜。倒是旁人看了奇怪:年輕氣盛時都不曾想改變,半個世紀的分離,如今老了,怎么又想到離婚呢?子孫們對父親、爺爺沒有一點感情,早已經接受這個事實,“早都該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