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歲老太街頭求職做保姆
83歲老太街頭站1小時求職做保姆為掙錢打官司
因為和曾經的繼子有房屋糾紛,她想掙錢打官司;很多路人表示同情,但稱不會雇她
本報訊(記者畢繼紅實習生李雪嬌)“我能帶孩子,也能做飯洗衣服,可以做保姆。”見有人上來問,83歲的劉大娘(化名)怕人家不用她,趕緊解釋。昨天下午,這是她一周之內第二次來到長春市重慶路舉牌找工作。
老太一周內兩次舉牌找工作
10月26日,劉大娘第一次來到重慶路舉牌找工作。
后來,商場門口的保安讓老人站到別處,她就默默地走了。
昨天14時許,劉大娘又一次舉牌站在了重慶路上。記者趕到現場時,老人已經舉了將近半個小時。老人個兒不高,戴著眼鏡,頭發是黑的,但里面也夾雜著些許白發,眉毛也是白的。牌子上寫著“老太太83歲,找份工作打官司”。“我真的是83歲,要不我回去取身份證。”面對質疑聲,老人急忙說,自己的頭發染過,所以看起來不那么老。
老人的故事:為啥要打官司
為啥這么大年紀還要找工作?老人講起了自己的事:她一輩子嫁過兩次,但都沒有孩子。第二次嫁的老伴兒有個兒子,在老伴參加抗美援朝時,孩子被姑姑領養,一直在遼寧居住。1986年3月,老伴去世了。1987年,老伴的兒子來到了長春,居住在老伴留給她的房子里。
因為沒有血緣關系,這些年老人始終覺得繼子和自己并不親。1992年,老人到法院申請解除了繼母子關系。1993年她到法院起訴讓“繼子”一家搬離房子,法院判決讓他們繼續共同居住、共同使用房屋。老人不服,房子是老伴當時的單位發的公房,老伴去世后,使用權證書上更為她的名字,但是幾次申述最后都是維持原判。
現在,老人和已經沒有任何關系的一家人住在一起,她覺得不公平。她想繼續打官司,但是自己沒有積蓄,每月300元的勞保僅夠維持生活。所以,她想出來找工作。
老人的愿望:能自己有房子住
老人說自己找工作賺錢有兩個目的,一是能有錢租個房子到外面住,二是能找律師幫自己繼續打官司。“別人也都勸我,說你都83歲了,還能活幾年了,爭這個有什么用。”老人說,她不那么認為,她認為是自己的就應該屬于自己。
住在一個屋檐下卻不是一家人,老人說這讓她很難過,所以她堅持要打這個官司。熟悉她家情況的民警向記者證實了老人的話,但是對于這么大年紀還出去找工作民警并不支持。
路人看法:同情,但是不會雇
“83歲老太求職做保姆,你會雇她嗎?”昨日,記者在重慶路采訪時,很多路人都表示“同情,但是不會雇”,原因差不多都一樣:“這么大年紀了,萬一在自己家里出了啥事,還得擔責。”有人建議老人去社區等部門求助,也有人認為老人這么做不應該,就那樣生活終老也未嘗不可,不必這么爭。
站了1個小時后,老人說她累了,要回家,記者于是將老人送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