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兩大因素 家庭力量失衡和家教失當
分類: 成長物語
心理詞典
編輯 : 心理知識
發布 :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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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走向犯罪道路,絕大多數都與家庭有或多或少的直接聯系。在青少年犯罪形成方面,來自家庭的因素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家庭內部力量失衡。目前,社會上存在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的殘缺家庭,父母長期不和的“吵鬧”家庭,父母離異的破裂家庭,父母雙方長期分居的松散家庭。這些家庭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長期生活在這種環境中的孩子,或性情暴虐、或孤獨自卑、或厭世嫉俗。有這些心態的孩子,其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可能性遠遠大于正常家庭中的孩子。
二是家庭教育失當。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一)溺愛教育型。這種一味遷就而不加引導的作法,長此下去容易使孩子形成自私自利、驕橫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他們常常只考慮自己,而不考慮別人,在學校和社會唯我獨尊,經常干出出格的事情,嚴重的就構成了犯罪。(二)粗暴教育型。(三)放任教育型。這會導致疏于對孩子不軌行為的糾正。(四)身教錯誤型。如家長嗜賭、嗜黃而導致子女性犯罪、盜竊犯罪的并不鮮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