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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癥是指明知不必要,但又無法擺脫,反復呈現的觀念、情緒或行為為臨床特征的一種心理障礙。發病年齡多數在 16—30歲,男性多于女性。這類病人在病前往往具有強迫性格缺陷。特征為:膽小怕事,優柔寡斷,謹小慎微,處理事務一絲不茍,井井有條。與人交往嚴肅刻板,缺乏靈活和適應性。
強迫癥的表現形式雖然有多種多樣,但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
強迫思維:強迫性懷疑和回憶,強迫性窮思竭慮。如:有的病人老是想,“人的頭上為什么不長出兩只角”,有的病人出門后總不放心門是否關好;有的病人信寄出后常回想地址是否寫錯。患者明知這種想法毫無意義,但非想不可,因此,甚為痛苦、焦慮強迫行為:強迫性反復洗手,如每次洗手一定要洗20分鐘左右,才肯罷休。
強迫計數,如有人每次大便一定要用30張小的手紙。強迫性禮儀動作,如有個病人每次穿衣一定要左袖伸三次,右袖伸三次,然后才肯把衣服套上身。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人也會出現一些強迫現象。如有的人怕臟反復洗手;有的人走路時總喜歡數數路燈。但這些人的這些動作和思維并不影響生活和工作,也不會因克制不住而產生焦慮,過一段時間便會消失,仍屬正常心理的范疇。而強迫癥患者的這些強迫現象,嚴重影響了患者的工作學習和日常生活,維持時間較長,患者常為之痛苦焦慮。
強迫癥的治療,應在心理醫生指導下,采取綜合性治療。
1.心理治療:主要采取解釋性心理治療。目的在于提高患者對本病的認識,要使患者認識到強迫癥是一種功能性疾病,而不是器質性疾病,即使經過治療,短時間內不見好轉,也不會惡化,更不會轉變為其他更為嚴重的疾病,要使患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2.行為治療:對于有強迫行為的患者,應采用行為治療。其中,以系統脫敏療法最為有效。如對于登上高樓總是出現想向下跳的患者,可帶患者走向二層樓。如無強迫意向,然后,再帶患者走向三層樓、四層樓。經過反復多次訓練、實踐之后,常常可獲得成功。
3.藥物治療:對于有強迫思維的患者,應采用藥物治療,目前公認:氯丙咪嗪是一種較為有效的抗強迫癥的藥物。一般劑量為,氯丙咪嗪每次25毫克到50毫克,每天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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