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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遠遠比父母們想象得要高得多,據婚姻專家介紹,現在西方的學家都在積極呼吁有孩子的家庭,能不離婚還是不要離。離異以后的父母如果雙雙再婚,這些孩子又要面對兩個媽媽和爸爸,在4個家長里面尋求平衡,這對于他們幼小的年紀,實在是一種艱難。并且會產生很多消極的,做父母的在做決定的時候要充分考慮這些,孩子最容易產生的不良有以下幾種:
1、 不安全:
父母準備離婚時的爭吵和不和諧,都會使孩子懷疑自己是否可愛,是否有價值,從而產生不安全。
2、 自卑:
一旦父母離異,不管孩子跟著哪一方或者祖父母,孩子都會認為失去了親人,整天憂心忡忡,感覺在小伙伴面前抬不起頭來,失去了學習的信心和動力。
3、 對立:
由于父母的離異,孩子得不到積極的關注,為了贏得更多的關注,就總想在別的孩子面前表現出自己的絕對權威,對父母甚至周圍的人產生對立情緒。另一種傾向是“破罐子破摔”,這樣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有的甚至表現的很殘忍。
4、 角色行為的誤導:
孩子周圍的榜樣和成人的模仿對兒童性格及行為發展的影響尤為重要,家庭的離異,造成孩子被迫與父母中的一人生活。如果男孩與母親生活在一起,那么他們接觸更多的是女性的角色行為,生活里缺少了具有陽剛之氣的父親的榜樣,性格中也就缺少這方面的素質;相反,如果女孩與父親生活在一起,那么他們接觸更多的是男性的角色行為,生活里又可能缺少了具有陰柔之美的母親的榜樣,性格中也就缺少這方面的素質,變得大大咧咧,這對其成年以后的行為及社會適應能力無疑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針對這些情況我們做家長的應該怎么幫助孩子走出這些的誤區呢?
1、在離婚初期,首先和孩子交流,父母離婚不是孩子的錯,是由于某種原因不生活在一起了,孩子要學會尊重父母的選擇,并且積極的調整自己的生活。
2、父母離婚并不代表會失去父母的愛,找個機會告訴孩子,家庭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形勢,有的家庭有爸爸媽媽,有的是只有爺爺奶奶,有的還是養父母,所以接受自己現有的一切。對將來孩子走入社會或許有幫助。
3、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要經常的去探望孩子,不僅在生活上多關心孩子,更要注意和孩子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交流。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經常會有這樣一種,好久不和孩子在一起了,一見面就首先滿足孩子在物質方面的需要,去肯德基、麥當勞,而往往忽略了孩子思想、精神方面的交流。其次在探望孩子時不要攻擊另一方,家長的身教言傳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如果孩子從小在這種無法辨別是非和相互攻擊中長大,就會認為人世間沒有真情,沒有友愛可言,這樣的孩子比較容易具有暴力傾向,而且在出現暴力事件時,出手往往比較兇狠殘忍。
4、 父母要讓孩子知道,孩子有選擇和哪一方生活的權力,也有權看望不在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母不能把孩子做為要挾對方的籌碼,在決定孩子跟哪一方時充分考慮孩子的成長和發展,尊重孩子的選擇。
總之,孩子既是個人的,也是社會的,我們在面對婚姻、家庭和子女時,一味強調個人價值是不負責任的。在婚姻和家庭中,夫妻雙方和孩子的權利是平等的,每一個人都應承擔起社會賦予的角色期待,也就是說應擔負起他所應擔負的社會責任對于已經離異的夫妻來講,無論將來婚姻走向何方,孩子畢竟是你們以往愛的結晶,也是你們將來的希望,愿你們付出你們的愛,盡可能地減少離婚給孩子帶來的不良影響,不要讓這朵稚嫩的花,在剛剛綻開時就遭受嚴寒的襲擊,而過早地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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