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老人想再婚成功只有4%
家人反對是主因,有學者提出“搭伴養老”可助老人安度晚年
本報訊記者魏靜文報道:在昨日召開的老齡問題研討會上,市委黨校副教授區振滇提議我市老人可“搭伴養老”,引起與會者的關注。提議依據是什么?現實情況如何?法律人士、大眾怎么看待?老人節到來之際,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現實存在就要給它導向
“搭伴養老”是指喪偶或者單身老人男女雙方不領結婚證而同住一起,互相照料共度晚年。區振滇副教授說:“這種情況在佛山已經存在,我們就得提出來給一個導向,讓社會正視它而不是竊竊私語。”
據區振滇介紹,目前我市已經迎來“白發浪潮”,政府社會的養老能力有限,獨居老人多。市老人學會對祖廟街道塔坡、南浦居委會調研發現,兩社區1579位老人中,17%獨居,孤獨感會造成老人快速衰老。“搭伴養老”、老人再婚、多名單身老人合租合購房子養老,被稱為老人“自救”的居家養老方式。
不婚同居是浪漫還是無奈
市法援處李衛江副主任告訴記者,的確有老人向他們咨詢這種“同居”行為的合法性。對于這種同居方式,法律上沒有禁止,但是同居期內的共有財產,在以后可能會引起糾紛,因此老人要注意財產的協議問題。
區振滇說,“搭伴同居”可以避免因子女財產繼承以及贍養引起的財產糾紛,而且老人因沒有婚姻束縛也有更多的空間。但他補充了一個前提“能結婚最好結婚”,從法律角度講,老人同居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護。但現實情況是子女反對老人再婚,再婚的矛盾比同居要大要多。區振滇說,調查顯示有再婚念頭的老人達35%,成功只有4%,家庭反對是主要原因。
市法援處陳建祥律師講,一位老人曾是私企老板,為再婚向兒子妥協割讓財產給兒子,后來反悔,父子倆官司打了七八年,至今仍沒解決。
人言可畏與思想開放并存
塔坡居委會負責老齡工作的副主任歐小萍說,她轄區內200多單身老人無一選擇再婚或者與人同居,但會活躍于公園找伴聊天。為什么這么多老人選擇獨居?歐小萍認為該社區較傳統,“人言可畏”。
垂虹居委會主任陸潔冰告訴記者,搭伴同居在其社區不新鮮,最讓人羨慕的是老干所內一對老人,男的老伴死后就跟一個女性朋友生活在一起,幾年了兩老也是其樂融融。陸潔冰說,其社區60%~70%的喪偶男性老人,都重新找了伴侶,可女性幾乎沒有。但也有一個比較難堪的情況,就是出現了“老夫少妻”,一些男性老人跟中年女性同居在一起,讓老人子女懷疑女方的目的,因此到居委會投訴“女方騙老頭子錢財”。
區振滇認為,“搭伴同居”的出發點是互相照顧,老人同居也應有協議規范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