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來的“孝”還叫孝嗎
一位八旬老人10月中旬被家人遺棄于新疆一家醫院后,其子孫離去十余日竟不露面。烏魯木齊一些市民決定出資4000元,面向社會“捉拿”這些不孝子孫。(11月2日人民網)
八十歲高齡的老人,兒孫滿堂、本應盡享天倫之樂,卻反被自己的親生骨肉遺棄于醫院,成為有家難歸的飄零落葉。且不說老人悲酸苦戚,既使是旁觀者對如此缺德缺義之為,誰能不義憤填膺,強烈譴責?
“孝”是中國人最看重的品行,也是衡量人的道德素養的最基本準則。在封建社會,“不孝”被列為“十大重罪”之一。盡管時下“不孝罪”尚未列入法律條款,但“不孝”仍是社會最丑陋的現象,也是公眾最厭惡的行為。
“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孝是人生來就俱有的一種情感,一種無需外來限制而表現出的自覺行為。它無須回報與索取,更與金錢多寡、地位高低、權力大小無關,有情感就當有孝心。可如今,孝竟然需要靠懸賞來尋找、需要金錢來刺激,反映出的便是孝行的滑坡、萎糜及墮落。
含辛茹苦將兒女拉扯大,本該歇歇氣、伸伸腰。可老人非但沒有品嘗到晚年的幸福,反而倍受孤寂和冷漠,骨肉之情形同陌路,子女名為“輪流贍養”,心理盤算的卻是自己如何不吃虧;老人生病住院,兒女竟然長噓一口氣“甩了包袱”,甚至是以割腕自殺相威脅來拒絕接納老人回家。嗚呼,當做人的情義寡淡到如此地步時,還談何良知和道義,連動物的本能反哺都蕩然無物了,殘存的僅僅是一具行尸走肉。
更令人擔憂的是,八十歲老人被遺棄已并非個別。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無論是偏遠鄉村,還是熱鬧都市,歧視、虐待、遺棄老年人的事件屢見不鮮。前不久新華便報道,育有2男4女的77歲的謝鳳仙老人被兒女從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送進了江蘇海門市正余鎮的一家養老院,在老人摔斷大腿住院期間,竟無一名子女前來探望和愿意接她回家。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是人最起碼的良知,也是一種道德底線。人倘若連孝都不能承擔的話,也就枉為人了。因而,我們希望公眾的熱心懸賞,能夠喚醒老人兒女的孝心,讓老人幸福地度過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