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事頻頻傷害老人心
太原市10月份開展了老年人維權執法檢查,共受理了284起案件,其中80%以上涉及財產、贍養、婚姻 11月23日,記者從太原市老年維權咨詢服務中心獲悉,房產、贍養、婚姻正成為老 年人維權的三大熱點———在今年10月開展的老年人維權執法檢查中,他們共受理了284起案件,其中80%以上涉及這三大方面。其中,財產糾紛占40%,子女贍養占20%,婚姻糾紛占20%。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般來說,這三種糾紛交叉在一起,只不過最后突出表現在一個方面。 23日,針對老年人維權的三大熱點問題,記者在省城進行了采訪。 因為“一套房”30年的夫妻離婚 個例掃描 陳大爺今年70歲,30年前他和張大媽再婚走到了一起。當時,雙方的子女都小,最大的也只有十多歲,為了讓孩子們吃飽穿暖受教育,夫妻倆省吃儉用吃了不少苦,但感情一直很好。如今,孩子們都有了工作、成了家,陳大爺卻忽然被他的女兒接走了,更讓人意外的是,陳大爺不久向張大媽提出了離婚。 30年的夫妻感情,怎么說離就要離了呢?張大媽有些想不通,她想找老伴談談,但每次打通電話,陳大爺都欲言又止。直到上了法庭,張大媽才得知其中的原因。 原來,陳大爺和張大媽的4個兒女,都是雙方與前一配偶所生。陳大爺有兩套住房,其中一套由陳大爺的大兒子住著,另一套由老兩口住著。張大媽也有一套住房,由張大媽的大兒子住著。去年,陳大爺的女兒要求將老兩口正住的住房過戶到自己名下,陳大爺沒有答應。陳大爺的女兒覺得一定是張大媽從中作梗,于是以斷絕關系相要挾,要求父親與繼母離婚。 “我都70歲了,孩子要是不理我,活著還有什么意思。”法庭外,陳大爺一個勁兒地對老伴說對不起。一次次老淚縱橫后,陳大爺和張大媽離了婚,房子最終也判給了陳大爺。離婚后,陳大爺還是和張大媽住在一起,但倆人的感情明顯沒有以前好。 現狀分析 太原市老齡委保障處提供的數據中,去年至今,老人因為房產問題和子女發生沖突的投訴增多,已經超過1100件。 太原市老齡委保障處的王處長分析說,房產糾紛主要表現在老年人自主房屋用途和身后繼承權兩方面,陳大爺的糾紛屬于后者。一般來說,老人都不愿投訴自己的子女,但目前投訴增多,說明許多老人已非常無奈。她認為,老年人有自己喜歡的空間和生活方式,子女的不理解和“貪房”,是老人投訴子女案例增多的主要原因。 “心頭肉”阻止老人再婚 個例掃描 55歲的趙師傅,妻子去世已經十多年。十多年來,因為害怕女兒受制,趙師傅愣是沒敢想結婚的事,一個人把女兒拉扯大。好在有寶貝女兒在身邊,趙師傅還是覺得很快樂。去年,女兒結婚了,由于住得比較遠,女兒一周才能回家一次。偌大的屋子,一下子顯得空落落的,于是趙師傅想再找個伴兒相互照應。 今年5月,在朋友的介紹下,趙師傅認識了50歲的秦大媽。秦大媽是陽曲人,已經退休,惟一的姑娘也已經嫁人。秦大媽的退休金雖然不高,但老人非常勤快,又識大體。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兩位老人彼此都很滿意,而且覺得彼此多了一個女兒,孩子們也能有個姐妹,所以商量著結婚。 “爸爸,我非常支持您結婚,但您要是結婚了,我就不想多回來了,家里有個外人,我覺得別扭。”女兒的反應讓趙師傅有些始料不及。權衡再三,趙師傅最終放棄了再婚的打算,“女兒可是我的心頭肉。”雖然話是這么說,但看著別人老兩口一起散步,而自己形單影只,趙師傅心里真不是滋味。 現狀分析 太原市老年人法律工作者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子女們不同意老人再婚,基本是兩方面的原因,一是出于財產方面的考慮;一是子女只考慮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老人的感受,沒有設身處地為老年人著想。“要老伴還是要孩子”成了許多獨身老人的困惑,這使得他們在選擇自己的新生活時,充滿猶豫和無奈。 5個子女沒一個愿意養老人 個例掃描 崔大爺是省城一家國有企業的職工,有兩兒三女。為了拉扯5個孩子,崔大爺和老伴的生活一直很節省,家里的一切開支都圍繞著孩子轉。崔大爺退休時,正好趕上小兒子找工作,于是小兒子就接班頂替自己成了一名工人。對此,三個女兒和另外一個兒子耿耿于懷,多次提出異議,認為他偏心,一家人為此鬧得很不愉快,后來經過多方協調,事情才算平息了下來。 今年崔大爺70歲了,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歲數。但對于父親的贍養問題,所有子女都不愿意承擔。其他子女都認為,小兒子“接了班”,得到了父親的照顧,理應承擔起照顧父親的責任。但小兒子卻認為,子女都是一樣的,如果其他人都不照顧父親,自己也不照顧。 “作孽啊,我沒有多大的要求,我只是想有口熱飯吃,有人和我說說話,這難道也過分嗎?”有人曾出主意,讓崔大爺到法院起訴兒女,但崔大爺不同意,“畢竟是自己的親骨肉,他們都是講面子的人,我要是把他們告了,他們還怎么做人!” 現狀分析 太原市維權咨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在現實生活中,什么事情都沒有絕對的平等,老人對子女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一碗水端平。但子女如果以此為理由來拒絕贍養老人,不盡自己的義務,不僅會受到道義的譴責,更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專家觀點 老人不應一味忍氣吞聲 太原市社科院李靜華主任表示,近些年來,老年人維權案件不斷增加,這與社會多元化、“孝道”逐漸淡漠有著很大關系。在這種情況下,老年人應該財產獨立,首先將自己日后的養老、醫療等事宜安排好,不要過分或盲目依賴子女。此外,養老問題也將社會化,這就需要政府積極興辦為老年人服務的第三產業、社區服務網,特別是做好對獨居老人的照顧和服務工作。 老年人作為一個特殊群體,相對處于弱者地位。面對親情,有意識地構筑一道防線,應該成為今后老人必備的一種生存意識。在贍養、婚姻、房產、情感等領域發生侵權問題時,老年人面臨的最大難題是選擇“家庭內部調解”還是選擇“使用法律武器”。在很多時候,由于老年人對子女的貪婪能讓且讓,致使一些不肖子女步步緊逼,侵害父母的權益。 山西東奧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杰指出,很多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在最初階段是可以通過有效的家庭內部機制來調解的,只是老年人對自己的權益被侵犯常常不夠“敏感”,認為“是自己的兒女”,常常忍氣吞聲,而這種縱容只能導致侵權行為的加劇。大多數老年人不愿意與自己的親人“鬧上法庭”,對與自己的家人打官司有著嚴重的心理障礙。所以,老年人不打破這種心理障礙,就無法有效維護自身權利。 還有一些老年人在使用法律武器時存在困難,他們有的不了解訴訟程序,有的生活困難,連訴訟費用都拿不出,有的當官司進入二審或執行階段時,無力再堅持下去。近來,我國一些城市的法院已經成立了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機構———老年維權扶助合議庭,針對大多數老年人因年齡偏大、行動不便、不懂程序等特點展開針對性的服務。 專家認為,除了司法部門的扶助外,全社會都應該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訴訟環境”,鼓勵老年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