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孝心”遭遇老人的財產……
這些天,北京電視臺七套生活廣角欄目正在播出一個叫《家有四鳳》的連續新聞節目,說的是,姐妹四人為贍養老人引發爭執,親情受到傷害。盡管每個人都口口聲聲愛自己的父母,愿贍養老人,但冠冕堂皇的漂亮言詞背后,是老人的存款與房產讓四人鬧了心。她們一個拿著房產證,一個拿著存款,一個拿著老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隨著這個節目的播出,一個尖銳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這就是,子女該如何贍養老人?
這個問題的提出,基于一個嚴峻的現實:我們正向老齡化社會邁進,未富先老成為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社會問題。怎么辦?社會化養老當然是解決問題的方向,但不能回避的問題是,子女養老,可能是目前中國社會最現實也最合理的一種形式。
且不說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的作用,使這一代老年人不可能脫離子女而走向社會化。老人的傳統觀念使他們難以接受子女不直接承擔贍養義務的現實。另一方面,子女養老,在贍養成本、緩解老人心理寂寞等方面,有其他養老形式所不能比的優勢。但現實告訴我們,子女養老,也不是那么輕松的一件事兒。
上述案例提供了一個子女養老問題的經典版本。這就是,老人有點財產,子女該如何讓老人安享晚年。這個問題顯然要比沒財產或者財產相當多的老人贍養問題復雜得多。如老人無財產,惟有真孝心的人方能真誠地盡孝之義務。財產過多,爭奪繼承權是焦點,但贍養方面可能并不存在太嚴重的問題。但如果老人有一點財產,有那么一點誘惑力之后,許多問題就變得撲朔迷離起來。但撩開面紗我們發現,是利益的誘惑讓人性扭曲,使孝心變味。
對于老人來說,誰也不愿子女因為贍養自己而鬧別扭,也不愿子女因贍養自己而收取費用。在他們的意識中,子女贍養自己是天經地義的事。這也正是在上述案例中,老人在二女兒家住得很好,但一聽說每月要四千元贍養費,便說出“誰要四千就不和誰住”的話來。然而,我們不能不面對一個現實問題:盡管贍養一談要錢,孝心就變味,但贍養總是需要成本,總是需要付出,尤其當老人還有財產,而子女不止一個的時候,問題就必須解決,早解決早和睦。
這個問題如果通過法律途徑,也許不難解決,比如可以把老人現有財產分割,子女再各自支付贍養費,或者不動老人任何財產,子女先行支付贍養費,老人故去后再行分割財產。然而,法律有時也難以解決親情問題。比如,老人有喜好,就有一個愿意和誰一起住的問題,再比如,那些難以用金錢衡量和支付的親情怎么辦?而由誰具體承擔贍養義務,也不是簡單的贍養費的給付就能給付得清。
在這種情況下,或許我們作子女的,還是首先應該講良心,講付出。畢竟,贍養是我們推卸不掉的責任和義務。但同時,也不得不承認,贍養是一件“苦差事”,日常生活的起居,老人的喜怒哀樂,生病時的護理,等等,誰具體承擔,誰就意味著最大的付出。這也正是許多人所無法辦到的。很多人愿意每月掏很多的贍養費,而不愿、不想、不能承擔具體照護的責任,道理正在于此。而對于許多老人來說,常常會說到這樣一句話:你寄錢再多有什么用?你又不在身邊!這從一個側面說明,能夠讓老人幸福地享受晚年,是多少金錢也買不回來的。
那么,作為子女,我們首先應當有一顆孝心,同時,這個孝心指向一個共同的目標:讓老人安享晚年,他們怎么覺得舒適就怎么行。有了這兩個前提,如果不走法律途徑的話,問題便也會很好解決:不必算計老人的那點財產,也不必把贍養的成本算得那么清。或許,在每個人心里更有一桿模糊卻又分明的秤,誰具體承擔贍養義務,老人遺下的財產最終就歸誰。財產超過贍養成本,那是他該得的,誰叫親情無價?贍養成本超過財產,甚至較多,其他子女卻還需分攤,道理還是一個:誰叫親情無價?
世間的事情,說簡單就這么簡單,許多家庭沒有什么財產也其樂融融。說復雜也復雜,一旦有了一點錢財,就親情不再,反目成仇。更有甚者,只想貪得利益,而不想或想少承擔義務,這是當然的小人,卻也是人性的悲哀。因為,世間總是不乏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