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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墨
“張××:我感謝你生育了我,但我不是你的奴隸,我是一個自由的人,從今天開始,如果你還想要我這個女兒,必須做到以下十條……落款是‘自由天使’。如果你做不到其中任何一項,我寧可露宿街頭,去做小偷,也要毫不猶豫地離開這個家,讓你永遠也找不到我!我說到做到!”(《現代快報》3月24日)
女兒
對母親直呼其名,甚至威脅寧可露宿街頭,去做小偷,也要離開這個家,這確實夠“大逆不道”的,然而,當我看到這個女孩挑戰書中的約法十章,卻又發現她所述的每一條都很有道理,沒有什么過分的要求。還是讓我們看看這個女孩的挑戰書是怎么寫的:1.不許動我的書包、抽屜。2.不許看我的聊天記錄、日記。3.不許強迫我必須穿你買的超級難看的衣服。4.不許攔截我的電話。5.不許當著親戚朋友的面說我比別的孩子差。6.允許我每天晚上有1小時的自由支配時間。7.允許我每周日休息時9點起床。8.允許我的朋友到家里做客。9.允許我聽孫燕姿、周杰倫的歌。10.允許我反駁你的意見??梢哉f,除了對母親直呼其名不妥外,其它的都是合理要求,與其說是挑戰書,不如說是“求和信”。如果做父母的能尊重女兒的意愿,不過分干涉女兒的自由,給她一個小小的空間,我想,這個女孩是不會說出“寧可露宿街頭,去做小偷”這樣偏激的話來的。作為父母,我們是否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都是正確的和合理的呢?
每一個家庭都渴望子女能長大成才,每一個父母都在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父母對孩子的愛可以理解,但是,愛孩子首先應該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給他一個自由的空間,培養他獨立的人格。所謂孩大不由娘,做父母的不可能天天陪伴在子女左右,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愛哭鼻子抹鼻涕的小不點了,他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人,自己可以處理私人事務,不再需要父母的大操大辦,因此,他需要需要所有人的尊重,包括父母在內。如果還把孩子當作不懂事的幼兒來看待,會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父母如果不改變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不注意自己的言行,那么,終有一天,父母的崇高形象會在孩子的心里轟然倒塌,不再相信父母,父母也就喪失了威信。
女兒敢于挑戰母親,既是青春期孩子的固有心理,也是對母親教育方式的嚴重不滿,孩子的反抗并不說明孩子就走上了歪路,相反,說明我們某些父母的教育方式,對孩子來說其實是一種囚籠,影響和阻礙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磥?,需要改變的不是孩子,恰恰是那些自以為是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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