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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檢察機關了解到,上海市大學生“校園犯罪”案件近年來呈上升趨勢。根據檢察機關的最新統計,在2000年至2002年三年中,由公安機關提請、經市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審查批準逮捕的大學生共有48人,另有3人因自首等原因不捕。而1997年到1999年的時候,批準逮捕的大學生不過14人。
在這些“校園犯罪”案中,財產型犯罪占了75%。在2000年至2002年犯罪的51名大學生中,盜竊犯罪30人,搶劫犯罪的8人,他們的目標比過去更廣泛,從現金、信用卡為主發展到手機、隨身聽、電腦配件、衣服等什么都要。
在這些犯罪的大學生中,重點院校的學生有16人,占了31%。就讀本科的38人,占了75%。究竟是什么魔力讓這些“天之驕子”自甘淪為罪犯?很多檢察官在辦理“校園缸鎩卑訃狽⑾鄭T澳酥遼緇岬姆縉么笱募壑倒鄞砦渙恕@醋越張┐宓鬧炷?001年考取上海一所大學后,看到同寢室同學穿著時髦、生活用品奢侈,而自己僅有家里每月寄來的零花錢,起先只是羨慕,后來發展為失落,便趁寢室無人或學校放假,盜竊同學的銀行存折、信用卡等,提取現金后購買手機、手表等,后被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很多大學生壓根不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以為盜竊或“打架”不是犯罪,只要退賠財物、醫藥費就行了。大學生王某在學校食堂用餐時,三次趁人不備,拎起同學放在座位上的書包就走,獲得現金、財物等近3000元。她盜竊后還不以為然,背著偷來的書包在校園里到處走,最后被失竊者認出,被判刑6個月。而大學生顧某則是因為在學校的足球比賽中吃了虧,和三名同學持菜刀前往“報仇”,最后幾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2年至緩刑不等。
而一些家庭對子女有求必應的做法也會產生一定的負面作用。因為當孩子一旦離開原先被寵愛的環境,可能產生逆反。女大學生王某家庭條件較好,平時嬌生慣養。進入大學后,她經常外出旅游,開銷由父母承擔。但后來,由于開銷日多,父母控制了她的零用錢,王某為維系開銷,偷竊寢室同學現金和財物達5700多元,后被判刑3年。
大學生犯罪案件在呈上升趨勢的同時,其惡性程度也有發展。1997年至1999年,上海市還沒有發現大學生搶劫,但在后三年,犯搶劫罪的大學生達8人。此外,大學生結伙犯罪或是伙同社會人員在校園內實施犯罪的也時有發生。雖然這些犯罪都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學生們也多為初犯,量刑不重,但這一現象及其發展趨勢堪憂。檢察部門建議,家庭、學校應加強對大學生的素質、、法制等方面的引導,司法機關則要配合學校開展以預防犯罪為主的法制教育等,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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