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施暴”與“心理障礙”
“心靈施暴”一詞是近幾年美國的一位學家提出來的。比起“體罰”一詞來人們對它可能會陌生得多,不過人們對“心靈施暴”的現象卻并不陌生。
在校園里,我們會聽到某位老師
對某個學生說:----你怎么又打人了,我看你是改不掉這壞毛病了,跟小流氓沒什么兩樣。----以后上課時手不準亂動,再亂動就把你的手剁掉。----這次考試又是你拖了我們班的后腿,真丟人。
以上三例均屬“心靈施暴”現象。從表面上看老師并未對學生進行諸如罰站,扯耳朵等肉體處罰,看不到外面的傷痕,可實際上它對孩子成長所造成的危害,與一頓野蠻的毆打性質是一樣的。心靈施暴傷在孩子心靈的深處,明尼蘇達大學學家愛基蘭德說:“心靈施暴可以將一個孩子的自尊心完全毀滅。”一個孩子沒了自尊心,那他怎么會成長為建設祖國的棟梁?
學校是存在的“心靈施暴”現象,起因自然不力,老師本身的“障礙”是一個很主要原因。有些老師或由于學校領導沒有正確評價他所付出的艱辛勞動,或由于婚姻子女問題,或由于房子分得不理想等等問題而使情緒失調,很容易將這一情緒轉移到學生身上,于是對學生或冷漠、或恐嚇、或貶低,而缺少熱情、引導和鼓勵。冷漠、恐嚇、貶低學生是“心靈施暴”三種常見模式。它們的共同點是無視學生的長處,對學生缺乏熱情和耐心。
要消除“心靈施暴”現象,老師們必須克服“障礙”。除學校應為老師創造一個舒心的工作氛圍外,教師加強個人修養、增強職業道德是克服“障礙”的最根本途徑。我想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教師,是不會因為個人有情緒而去傷害孩子的心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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