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學生身心·學業·人格的和諧發展
分類: 學習問題
心理詞典
編輯 : 心理知識
發布 :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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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全面發展,是現行教育中備受關注的熱門話題。學生的全面發展在深層次上應該理解為身心、學業、人格的和諧發展。實施素質教育,既不能脫離學生的學業任務,片面地強調學生身心發展和人格完善;也不能不顧學生身 心健康和人格完善而一味地追求分數至上。現行教育中,學生的發展目標是,既要更快更好地完成其學業任務,又要擁有健康的身心和完善的人格。實施素質教育,歸根到底,是為了讓學生獲得全面發展和持續發展,這再次把學生身 心、學業、人格之間的關系凸現出來。
現行教育中,學生的身心、學業、人格發展得不夠和諧,有很復雜的原因。但就教育本身來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未能有效、科學地協調好學生身心、學業、人格之間的深層次矛盾。教育中,有意或無意地以犧牲學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完善為代價,以單純提高學生的學業水平為發展目標;或片面地把學生學業的成敗理解為學生發展的唯一內容和最高標準的錯誤傾向,尚未銷聲匿跡,也并非個別現象。
以分數至上來評價學生,忽視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身心發育水平,把學生訓練成知識容器和考試機器;以學業和升學壓力來束縛學生,對學生正當、健康的情趣視而不見,把學生馴成學習活動中唯唯諾諾的乖孩子;以暫時的學業成敗論英雄,把學生在人格上分成三六九等,偏愛偏信少數學業優秀的學生,把其他的學生打入另冊等深層次的負面問題,從根本上來說,不僅有悖素質教育的育人宗旨,更嚴重的是,扭曲了學生身心、學業與人格的關系,妨礙了學生的和諧發展。因為,不顧學生的身心發育水平,對學生的學業強行施壓、加壓;不尊重學生的人格,甚至侮辱學生人格,求得學生所謂學業的進步;學生因學業發展遲緩,蒙受羞辱甚至付出身心代價等,這些現象表明:教育活動一旦偏離學生身心、學業、人格和諧發展的軌道,全面育人就不可避免地蛻變為畸形育人。
推進素質教育,扭轉教育功能畸形化的傾向,必須回答學生身心發展、人格完善和學業提高之間的關系,這是一個比任何時候都顯得更加迫切和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因為今天的教育正處于基本制度相對穩定,而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育方式急速更新和充實的轉折點上,教育改革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全面育人,育全面發展的人,是擺在教育現實中的重大課題。
讓學生和諧發展,就必須從處理好學生身心、學業、人格之間的內在矛盾入手,探究學生身心、學業、人格和諧發展的教育規律,且形成新的教育理念,這是素質教育實踐中亟須回答的問題。
讓學生的身心發展水平和人格完善程度與其所承擔的學業要求相適應,同時讓學生在完成其學業任務的過程中身心得以發展、人格逐步得以塑造和完善,這是學生和諧發展的理想境界,也應是處理學生身心、學業、人格之間關系的教育新理念。就學生身心、學業、人格的和諧發展而言,其現實邏輯與實踐過程應該是;在學業活動中最大限度地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與人格完善,在學生身心發展與人格完善中促使學生順利、高效率地完成學業任務。
1、在學業活動中盡力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與人格完善
在學業活動中盡力促進學生身心的發展與人格完善,就現行教育本身存在的突出問題來講,關鍵是要解決對育人活動終極價值的理解。怎么理解育人活動的終極價值,決定著對學生身心、學業、人格發展的價值取向。
學業是學生發展的基石,它是學生和諧發展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不發展學生的學業,不開發學生的智力,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但它又不是孤立存在的,因為教育活動中,學生學業活動順利并伴有成功體驗時,心情舒暢、情緒飽滿、學習動機水平提高、學習興趣增強;學生學業受阻時,往往心情沮喪、情緒低落、學習動機水平下降、學習興趣減弱。可見,學業的成敗,決不是一個單純的成績問題、分數問題,其中蘊涵著學生的身心問題、人格問題,因此,學業活動是學生身心發展、人格塑造的主要渠道。注重學生學業發展的同時,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和人格塑造的特殊要求,兼顧學生的身心發展狀況和人格發育水平。在學業活動中,以學業活動為主要載體,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性格特征,“如勤奮、勇敢、自信、謙虛、細致、進取心、樂觀、朝氣蓬勃等,因為這有助于學習能力的提高,促進學生成才。”最大限度地防止學生養成消極的性格特征,“如怠惰、自卑、驕傲、粗心、安于現狀、萎靡不振、墨守成規等,則會壓抑人的創造力的形成和思維潛能的發揮,有礙學習活動的展開,阻抑人成才。”既然如此,對與學生在學業過程中相伴相隨的身心問題、
人格問題,就沒有理由視而不見,見而不究。針對該問題,究竟如何在學業活動中盡可能地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和人格塑造呢?
首先,現行教育必須深刻理解育人活動的終極價值,重塑教育價值觀,以學生和諧發展為育人活動的宗旨,以合乎人的和諧發展為標準來評價教師行為和教育成果,把學業發展放在恰當的坐標上。把客觀存在的學業壓力作為“緊箍咒”去束縛學生,必然把學業發展從人的和諧發展中剝離出來,推向極端:一味地推崇學業和升學,不顧一切地加重學業壓力,延長學習時間,加大學習強度,置學生的身心發展與人格塑造于不顧。此時,根本談不上學生的和諧發展。因為這種不合教育理性與人的發展規律的教育價值觀,使得學生未能把現在的主要精力用來學習對將來最有幫助的知識,大多數學生在現階段就為學業感到過分的身心疲憊;同時讓學生事實上放棄了身心、人格自我完善的機會。這足以說明,應該把學生的學業進步理解為學生和諧發展中極其重要的方面,但不是唯一的方面。以學生的和諧發展為目標,以學業發展為基本育人活動,兼顧學生的身心發育和人格塑造,才合乎人的全面發展的教育價值觀。
其次,重塑教育價值觀,就必須重新審視教育過程,以理性的育人取向來對待教育活動,讓和諧發展的教育價值觀通過教師的育人活動體現出來,把學生的學業發展建立在尊重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人格完善過程的基礎上。對此,教師的自我更新顯得尤其重要。學業要成為學生一種社會的責任,教師就應學會紓解學生學業活動中遇到的各種身心障礙和人格障礙;關注學生的學業承受力,教師就應具備洞悉學生的學業因素與人格因素內在關系的職業技能:科學指導學生的學業過程,研究學習心理規律,培養學生學會學習和學會應對各種挑戰的能力,教師自身就應首先具備教育元認知能力;建立民主、平等、互信、合作的師生關系,真誠地尊重學生人格與自尊,搭建師生間的心靈之橋,教師就應在教學活動中形成與此相適應的主導價值取向;欣賞、贊許學生取得的點點滴滴的進步,信任學生努力的積累效應,寬容學生的正常閃失,呵護學生的自信,鼓勵學生自強,讓學生承擔應有的學業責任,應成為教師穩定的育人理智;對學生在學業中施加積極的心理暗示,適當強化教師對學生的積極期望,正面引導學生的人格發展,應成為教師的基本心態。可見,教師完成自我更新,才有可能把學生和諧發展的價值理解演繹為教改探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