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股實債對外投資等,浙商創投及董事長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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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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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12月8日電 浙江證監局網站8日披露對浙商創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商創投”)及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陳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來源:浙江證監局網站 經查,浙商創投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存在以下行為: 一、未謹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職責,投前決策不謹慎,投后管理不到位。 二、管理的部分基金以名股實債的方式對外投資。 三、以非公開方式對外募集資金且對外投資的合伙企業,未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四、2015年和2018年存在挪用基金財產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八條、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來源:浙江證監局網站 陳越孟作為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未謹慎勤勉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陳越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浙商創投成立于2007年,主營業務是私募基金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及投資咨詢服務,主要產品和服務為私募基金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及投資咨詢服務。 業績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878.50萬元,同比下降0.86%;凈利潤1423.53萬元,同比扭虧為盈,去年同期虧損437.10萬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