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要!陽江市243人公積金貸款因斷繳被調整為商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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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心理知識
發布 :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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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積金借款人:根據《陽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公積金貸款批準發放后,繳存公積金的借款人連續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6個月(含)以上的,公積金中心和受托銀行可以依據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貸款,或從住房公積金停繳次月起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利率)計息,調整后不再恢復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經核實,我中心擬對2018年6月1日之后簽訂借款合同、繳存公積金的借款人在貸款發放后連續停繳超過6個月(含)且沒有在省內外其他城市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從2024年3月起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約定執行調整貸款利率,現將涉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清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8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于2024年3月8日前向我中心反映(聯系電話:0662-3329303)。附:《擬執行調整貸款利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清單》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24年2月28日資料來源 :陽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