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日托所”是和諧養老的積極嘗試
老有所養,是社會文明的標志。但真正體現社會進步的養老,應該是公平、和諧的養老。浙江有不少地方因興建豪華的公辦養老機構,招致了媒體的批評(11月22日新華網)。因為這樣的養老機構,設施太好,容量太小,收費太高,只有少數富裕老人才能入祝有些富裕老人,高價租掉自己原有的住房,再用租金付掉養老費用,還有大筆剩余。對他們來說,豪華養老機構的收費非常劃算,劃算得近乎低廉。結果,自養困難的貧窮老人,養不起老;占用著公共養老資源的,卻是一些自養綽綽有余的老人。這樣的公辦養老機構,顯然有失公平,有違和諧。面對這樣的境況,溫嶺市的太平街道試辦了“老人日托所”。它提供配有被褥的簡易床,提供便宜的餐飲,再提供一應俱全的休息室、聊天室、健身房、就餐室、學習室,還配備了專人服務。子女白天把老人送來,只需交納幾元錢的餐費,晚上再把老人接回去。開業數日,頗受歡迎(11月28日《溫嶺日報》)。
中國傳統的養老模式,是“養兒防老”。隨著平均壽命越來越高,老齡化社會開始出現;獨生子女越來越多,“一二四”開始成為家庭的基本模式。“養兒防老”,越來越不現實。養老,正在成為需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從這樣的要求看,公辦的養老服務,必須著眼于救窮濟困,立足于公平合理。有能力自養的老人,可以走市場化的路子,花大錢購買優質的養老服務;無力通過優質優價謀求自養的老人,理應由政府提供的基本養老服務。至于特困的孤寡老人,則應該為他們提供慈善性的養老。這樣,營利的市場化養老,非營利的公益性養老,再加上由善款支撐的慈善性養老,就將構成一個公平、和諧的養老格局。
“老人日托所”是有益的嘗試。它體現了公辦養老機構的公益性,至少解決了白天子女上班,家里無人照顧老人的問題。這樣的養老方式,一舉兩得,既減輕了家庭雇用保姆的經濟之累,也免除了老人枯坐一室的心理之寂。只要政府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持,這種養老方式有它的生命力。但“日托所”畢竟只能解決白天的問題,而且,只適用于行動不便,生活尚能自理的老人。晚上沒人照顧時怎么辦?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怎么辦?這都不是“日托所”解決得了的。當務之急,還要發展公益性的老年公寓,既要在規模上保證能接納盡可能多的老人,又要在收費標準上充分考慮低收入老人的承受能力。走出公辦養老機構一味追求豪華的歧途,豐富包括“老人日托所”在內的公益性養老形式,才有望實現和諧的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