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常翻孩子的書包嗎?翻書包是家長的責任?
分類: 成長物語
心理詞典
編輯 : 心理知識
發布 :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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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記者調查,大多數的家長都“偷偷”翻看過自己孩子的書包,偷看自己孩子的日記。一項專項調查結果顯示,70%孩子都強烈反對父母偷翻自己的書包,偷看自己的日記。現代的孩子都知道他們享有穩私權,所以他們堅決反對父母侵犯他們的這一權利。但父母們也知道,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毋庸置疑地享有監護權,翻看自己孩子的書包應無可指責。 矛盾的出現,顯然是父母在與自己孩子的“溝通”上產生了問題。孩子們因為苦于跟父母的溝通越來越困難,于是就把自己的苦衷寫在日記里。父母們因為感到孩子跟自己的溝通越來越少,才“被迫”采取了“偷看”的方式。孩子與父母的權利應該得到平等的尊重。討論如何使這兩者達到平衡,是本報推出“未成年人教育專題系列報道”的本意。在這里,我們還不能給出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但我們希望,通過這一討論,能有利于推進孩子與父母共同尋找到各種矛盾的“平衡點”。孩子聲音七成孩子不喜歡家長翻他們書包爸爸媽媽翻書包的毛病就是改不了“我真不知道爸爸媽媽怎么那么好奇,我經常發現他們偷翻我的書包和抽屜,我抗議了多次,可他們就是改不了,而且有時不抓住他們的手腕,他們連承認都不承認。”去年,北京四中網校的家長和學校對2000名中學生的問卷調查顯示:半數學生強烈不滿自己父母的家庭行為方式,有些方式的反對率達到了70%。其中在回答“你最不喜歡怎樣的母親”時:不尊重子女,經常翻看孩子的日記、書包、抽屜,選擇率七成多。日記被媽媽翻看了,我又羞又憤,甚至想到了死一位15歲的女學生講述了她被母親翻看書包后的心情:“有一個星期天,我準備痛快地玩一天,因為一個星期的緊張學習使我頭暈目眩,兩眼發花。可是,在我玩累了歸來時,發現我的書包被翻過了。于是,我立刻想起了書包里的日記本。果然,日記被媽媽翻看了,并且寫了留言。雖然她向我道了歉,但這道歉又有什么用呢?日記寫的是我心中的秘密,是我從來不肯泄露的私事,我從沒對父母說過,可媽媽竟查了我的書包!我又羞又憤,決了堤的淚水發狂地流!我真想大聲對媽媽喊:你為什么要這樣做?!母愛,這是母愛嗎?偉大的母愛,是了解、關心和愛護呀!我真想沖出家門,去遠方,甚至想到了死……這事一直留在我的心中,雖然過去好久了,但至今記憶猶新。說實話,我一直覺得自己和父母有代溝。從此以后,我極少講話。幾乎一回家就是關緊房門做作業,吃飯只盯著自己的碗和菜。日記也不寫了,我把它放在了同學家的抽屜里,請同學替我保管。我寧可信任同學也不信任父母!是的,他們是我的親生父母,可他們為什么不去想一想事情的后果如何呢?我需要的,是真正的理解,這一點,他們會給我嗎?” 家長苦衷怕孩子學壞才偷看他們日記記者隨機采訪了五位家長,除了一位家長表示沒翻過已經上小學五年級的女兒的書包外,其他四位家長都表示不同程度地翻看過孩子的書包。其中兩位家長坦言還經常看孩子的日記。一位母親說:“我們夫婦三十好幾才有了這個孩子,只要兒子有什么要求我們都會盡力滿足。兒子剛上學時每天都主動把日記給我們看,可隨著年齡的增長,兒子與我們的溝通越來越少了,還經常有抵觸情緒。我們怕他學壞,才偷看了他的日記。”一位父親認為,看孩子的日記能夠準確、及時地了解孩子的思想,便于發現問題,盡快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我覺得這樣防著孩子確實不好,但這都是為了他們好!”另一位母親稱,她兒子是一家職業中學計算機2003級學生,平常喜歡打籃球、看小人書等。上個星期,兒子拿回來了一本印有卡通圖像的書,但每次看書都要躲在房間里或者廁所里。為此前日晚上,趁兒子上洗手間時,她悄悄進了兒子的房間,發現兒子看的書是《藏在書包里的玫瑰》。她隨便翻了一下,便看見里面寫著“一夜情”、“”等字眼。專家觀點哪些該管哪些不該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 孫云曉:在生活中,我們總是感受到兩代人之間的某些權利之爭,成年人總是強調他們對孩子應該行使的保護權,而孩子總是抱怨父母干涉他們的行動自由,不尊重他們的個人隱私。據一次對家長調查的統計數據結果表明,家長對翻看女子日記或信件的認識:只有5.3%的家長意識到孩子有隱私權,家長不可以翻看孩子的日記或信件。為了防止被偷看,許多孩子準備了兩個日記本一位少女曾在日記中寫下了自己的性幻想。其母發現后,不僅不認為自己偷看女兒日記是不對的,反而激烈地批評女兒,并威脅將日記交給老師。女孩被迫跳樓。這位母親至少犯了兩個錯誤:第一,侵犯女兒的隱私,未經女兒允許看了女兒的日記;第二,欲非法向外人披露女兒的隱私。正是母親的愚昧和無知殺了自己的女兒。許多孩子為了防備自己的父母偷看日記,準備了兩個日記本,一是寫給父母看的日記本,凈是要好好學習之類的話,另一個則是自己真正的心里話。有的母親還給媒體寫信說,女兒指責她看日記是違法行為,她不相信,要問一問媒體怎么說。任何一個社會都可能產生侵犯兒童隱私的行為,所以兒童隱私才需要特殊保護,但是,不尊重兒童隱私現象如此普遍,父母親對有關權利和法律缺乏了解,確是教育者需要深刻反省的問題。過于放任與管束過嚴,都不利于孩子成長我認為,以前我國社會對兒童權利認識有些模糊,我們不知道什么該管而什么不該管。這種模糊認識會產生兩種結果,即過于放任與管束過嚴。如果我們真的要關心兒童的成長,就應該把兒童當做權利的主體,并在行動中表現出來。尊重兒童的人格:承認兒童是權利主體,認真聽取并尊重兒童的意見。尊重兒童意味著承認兒童在成長期有自己的世界,成人不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處理兒童世界中存在的許多問題。人生在每一個階段都有獨特的需要和成長方式。政府行動早在1990年8月29日,中國政府正式簽署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公約于1992年4月1日正式對中國生效。這就意味著中國政府將承擔并認真履行公約規定的保障兒童基本人權的各項義務。我說兩句翻書包是家長的責任孩子的書包雖不大,但它卻背著家長的希望和孩子的未來。如果你是一個稱職的家長,你就一定不會忽視書包這個“百寶箱”中的其他問題。從這種意義上說,孩子的書包包藏著孩子的某種思想,是一個五彩繽紛的而又不成熟的世界。書包里、口袋中放著什么東西,往往反映出孩子們的思想、情趣和愛好。作為一個負責的家長,要經常翻看一下孩子的書包,可以從中發現一些情況,利于有針對性地教育孩子。美琴小秘密也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里面有一條規定,說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隱私,不論孩子多小哪怕是十歲以下包括還沒有上中學的他也是有隱私的。對孩子來說,隱私可能是個學術性的詞匯,我覺得是他心里的小秘密,每個孩子都有心里的秘密不愿意讓別人知道。為什么現在孩子愿意寫日記呢,就是想把不愿意讓別人知道的一些心里話,包括有時候不愿意跟爸爸媽媽說的話記錄下來。所以我覺得對于每個孩子來說他都有自己的豐富的內心世界,有自己的小秘密不愿意讓別人知道。孫強 本版撰文信報記者 杜丁>>>